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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预约(民法典预约和本约)(民法典八大新规)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3-01-11

结婚登记怎么预约网上预约

1、网上预约需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为一个月(自然月)之内的工作日。

2、预约当事人必须按照规定步骤,填写双方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如提供的信息有任何错误或不实之处,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3、婚姻登记机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预约工作程序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在约定日期和时间段没有到场的,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4、对于因自然灾害、电力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等事故,致使预约服务延迟或未能履行的,婚姻登记机关不承担任何责任。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恶意修改、变更预约服务的有关程序和内容,或利用网上预约进行有偿服务,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害后果,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预约合同如何规定

《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 违约责任 。

综合授信合同属于预约合同吗

综合授信合同不属于预约合同。综合授信合同是指银行对一些经营状态好、资质可靠、运营情况良好的企业,授予其在一定时期内一定金额的信贷额度,企业在授予其信贷额度有效期与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为目的而签订的合同。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申报综合授信的额度,准备相关材料的向银行申报,提交材料后银行一次性该审批企业的相关综合授信额度。银行一般对经过工商登记、历年年检合格、经营治理有方、同该银行有较长期合作关系的、可以信赖的企业采用这种方式提供贷款。

【法律依据】

2003年更高人民法院首次认可了商品房认购协议的效力,即预约合同的效力,但当时并未明确预约合同这个概念,《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中对其效力作出了解释,在2012年《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首次明确了预约合同的概念,而《民法典》第495条首次规定了预约合同的适用规则。 《民法典》第495条: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定数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2012年)第2条: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什么是预约合同

民法典在合同编通则部分规定了预约合同,预约合同正式成为一项法律制度。预约合同大量存在于社会生活中。

预约合同,是指约定于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本约合同的合同。比如,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定等协议,其实质就是预约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合同编重点解读

本条是关于预约合同的规定,来源于更高法院《买卖合同解释》第2条。预约合同通常比本约合同简略,采用认购、预定等名称,但是这些都不是区分预约和本约的关键,合同是预约还是本约,本质上要以当事人的意思为准,即便一个很完备的合同,当事人约定它是预约合同,它也就仅具有预约合同的效力。“仅根据当事人合意内容上是否全面,并不足以界分预约和本约。判断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是预约还是本约的根本标准应当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当事人是否有意在将来订立一个新的合同,以最终明确在双方之间形成某种法律关系的具体内容。如果当事人存在明确的将来订立本约的意思,那么,即使预约的内容与本约已经十分接近,即便通过合同解释,从预约中可以推导出本约的全部内容,也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排除这种客观解释的可能性。”

民法典中遗嘱公证需要预约多久

《民法典》对预约遗嘱公证需等多久没有作出规定,而《公证法》规定,申请 遗嘱公证后 ,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的,一般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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