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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推定原则(过错推定责任8种情形)(无过错推定和过错推定的区别)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3-01-11

民法典规定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什么

民法典规定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规定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有三种,即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严格责任类型。三种归责原则对应了各种侵权责任的具体类型,它们在构成要件、免责事由等方面都存在差异。

【法律依据】

《民法典》之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什么是过错推定原则?

1,“过错推定原则”是否也是民事归则原则的一个种类?

解析:对于过错推定是独立的归责原则,还是隶属于过错归责原则之下的一种分支,有一定的争议。

如果你看的教科书认为是三元制的归责原则,那么,过错推定就是过错归责原则的一种特殊形式,反之,如果是四元制的教科书就肯定了过错推定是一种独立的归责原则。

过错推定,也叫过失推定,在侵权行为法上,就是受害人在诉讼中,能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损害的发生自己无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被告在致人损害的行为中有过错,并为此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我国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理论认识有所谓单一归责原则说(过错责任)、二元制归责原则说(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三元制归责原则说(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或者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公平责任,或者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四元制归责原则说(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过错推定、公平责任)。

2,“过错推定原则”与上述三大民事归责原则之间是什么关系?

解析:过错推定是否独立于过错归责原则,法学界有不同看法。

“肯定说”《王利明,杨立新.侵权行为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6.37.》

认为:“过错推定仍然保持了传统的过错责任原则所具有的制裁、教育、预防、确定行为标准等价值和职能。然而,作为一项归责原则,过错推定与传统的过错责任是有区别的。”即认为过错推定是从过错责任发展起来的一项独立的归责原则。

“否定说”《王利明,杨立新.侵权行为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6.33.》认为:“过错推定仍然属于过错责任原则的一部分,是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中的一种特殊情形,它仍然以加害人的过错为责任的根据或标准,因此不可将其与过错责任相提并论,更不可将其作为我国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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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司法实践上看,过错推定是一种独立的归责原则,但是,在法理上,有些教科书将过错推定归入过错归责原则中。这个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并没有分歧,在理论界中有分歧。

民法典过错推定原则是什么

民法典过错推定原则是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例如医疗的损害责任、雇员、国家公务人员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责任;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之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过错推定认定的原则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有:

1、校方对于无行为能力学生的校园事故责任;

2、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责任;

3、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致害责任;

4、动物园的饲养动物责任;

5、医疗事故责任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之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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