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宣告无效婚姻前妻要结婚合法吗?(被判无效婚姻可以要求退还彩礼吗)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10-04
被宣告无效前妻要不一定合法,并不能简单的从结婚者的身份判断婚姻关系是否有效。若即将结婚的男方、或者是女方的年龄没有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或者一方并非自愿结婚等,都有可能使得婚姻不合法。
一、被宣告无效婚姻前妻要结婚合法吗?
1、被宣告无效婚姻前妻要结婚不一定合法,法院宣告婚姻关系结束之后,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自始不发生效力,但这并不表示与他人没有婚姻关系者再次缔结的婚姻合法。合法婚姻需满足以下要求:
(1)定结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22岁,女性不得早于20岁;
(2)不得禁止结婚,如近亲,患有医学上不应该结婚的人;
(3)必须是男女异性结婚,我国不允许同性结婚,也不承认同性婚姻关系;
(4)夫妻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5)双方都没有配偶。
2、无效婚姻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
二、无效婚姻的申请主体有哪些?
1、向人院就已办理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2、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益。
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才会享有婚姻自由权。具体不满足条件的情形包括一方没有达到法律规定可以领取的年龄、一方被胁迫结婚等,这些情形存在,相关主体可以结合实际情形判断是否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或者是宣告婚姻关系无效等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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