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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社会保险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补缴社会保险确认劳动关系)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10-04

补缴社会保险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范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建议参考:

1、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2、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申请调解、提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社会保险的缴纳问题,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以上内容具体告诉你关于补缴社会保险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的问题的答案,除此之外,本文还介绍了补缴社会保险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范围的具体流程。相信你已经从文中得到了你想要的答案。如果您还想咨询补缴社会保险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的相关问题,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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