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签劳动合同变更工作地点(汇总4篇)(劳动合同续签内容变更怎么办)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10-01
续签劳动合同变更工作地点 第1篇
续签劳动合同具体续多少年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行协商的,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可以续签成固定期限合同,也可以不限制结束时间续签成无固定期限合同。一般连续两次签的是固定期限合同后,第三次签订的就应该是无固定期限合同,除非劳动者自己提出继续签订固定期限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续签劳动合同变更工作地点是否合法”,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续签劳动合同变更工作地点 第2篇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续签劳动合同变更工作地点 第3篇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若已明确约定了工作地点的变更事宜,只要公司与劳动者进行充分协商并达成共识后,便可对原有的劳动合同进行修订或调整。
然而,如遇劳动者坚决反对此类变更,那么公司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公司需依照相关规定向该名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具体而言,每满一年的服务期,公司将支付其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补偿金。
《_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续签劳动合同变更工作地点 第4篇
劳动合同履行应当遵循的原则有:
(1)亲自履行原则,这是由劳动本身的特点决定的,也是保证劳动关系严肃性和稳定性的需要.劳动合同是特定人之间的合同,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它必须由劳动合同明确规定的当事人来履行,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也有责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允许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代替履行.
(2)实际履行原则,即除了法律和劳动合同另有规定或者客观上已不能履行的以外,当事人要按照劳动的规定完成义务,不能用完成别的义务来代替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3)全面履行原则,是实际履行原则的补充和发展,即劳动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双方除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履行外,还要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按质、按量地履行全部义务.
事实上,劳动合同当中的所有条款,只要用人单位跟劳动者协商一致都能变更,正常情况下,员工需要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在规定的地点完成本职工作,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跟员工协商就私自变更的工作地点,用人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