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汇总3篇)(拒绝签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10-01
拒绝签订劳动合同 第1篇
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劳动部关于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具体赔偿责任如下: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四)造成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拒绝签订劳动合同 第2篇
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和实践,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是:
(1)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书要在双方介绍各自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签订。用人单位应如实介绍本单位生产、工作环境和条件以及具体生产任务。劳动者应如实介绍自己的专长和身体健康状况。双方经协商,就劳动合同的内容取得一致意见后,签名、盖章。用人单位要盖法人章。劳动者须本人签名或盖本人名章。
(2)鉴证劳动合同。根据劳动部颁发的《劳动合同鉴证实施办法》(劳力字54号)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时,应由劳动行政部门为当事人提供鉴证,依法审查,证明劳动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利于劳动合同的认真履行,而且一旦发生时也便于调解和仲裁。
单位要是拒绝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单位所在的大队进行投诉,要是单位还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可以向委员会申请进行仲裁。必要时,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通过法律途径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拒绝签订劳动合同 第3篇
1、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同样的,劳动者也享受不到应有的待遇,如缴纳社会保险等。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法律依据:
《_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_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