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服务合同(实用3篇)(供电合同范本)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09-25
供电服务合同 第1篇
本合约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市订立,订立合约双方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力公司(以下简称“供方”)
总办事处设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___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方”)
总办事处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
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后,确认为了相互的利益,同意由________电力系统向澳门供电。
兹订立合约如后,双方必须并同遵守履行其责任。
第一条总则
第一款本合约经______省及澳门地区有关当局核准并由双方正式签约之日起生效,合约总期限为贰拾贰年,即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此合同可在到期后续订,为此,用电方最晚应在到期日前半年向供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续订。否则,供方不保证到期日后的连续供电。考虑在此期限内有不可预计的各种变化情况。因此,若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约的有关条款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修改后生效。
第二款“供方”对“用方”所采用之“供电价目表”为本合约的一部分,为附件一。
双方商定附件一所指的价目表(一)及价目表(二)将适用于“用方”的供电量及月最高功率,其确定办法(略)。
第三款《供电运行细则》为本合约的一部分,为附件二。
第四款如本合约的条文与附件一、附件二的内容有不符或矛盾时,应按下列次序为取舍之准则:
(1)本合约。
(2)附件一(略)。
(3)附件二(略)。
第二条供电
第一款“供方”同意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向“用方”供电。双方应遵守合约所订明之供电价格、供电条件等规定。
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供方”供应“用方”逐年的“基本限额功率”及“超限额功率”的最高值均受下列数值限制(略)。
第二款每年10月31日前,“用户”将交给“供方”次年分月预计最高功率值,该条最高功率值不应超过上表所列的规定值。但“用方”提出的该年最高功率值超过第一款表列的规定值时,须与“供方”协商确定。
一年内每月实际取得“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不应低于上一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案(KVA)值的______%。计算由“用方”向“供方”支付价目表(一)的功率费时,“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亦按不低于上一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值的百分之______为限制。若“供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须对“用方”提出临时减少功率,则该月的实际取用最高功率值,可按该月的表计实测记录数值计收价目表(一)中的功率费。
第三款上述电力“供方”以______万伏______赫兹频率供应“用方”。
在第一阶段“供方”将由____万伏变电站的______万伏母线,以两回______万伏线路接至澳门北面变电站供电。该系统根据将来供电负荷增长的需要得予以扩充。
第四款供电质量标准及供电运行管理制度均应符合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之规定。
第三条供电价目
第一款供电价目以港元计算,“用方”应按月以港元向“供方”支付电费。
第二款双方同意按第一条第二款附件一供电价目表及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计算和支付电费。
第四条供电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
第一款在合约有效期内为满足对用方的供电,在______电力系统内的有关电力工程建设,其设备及全部建设费均由供方负责。
第二款由______市二十二万伏变电站至澳门北面变电站的输电线路的建设,在______市境内的建设费用由供方负责,在澳门境内的线路及全部变电设备的建设费用由用方负责。
第三款______市至澳门北面变电站的输变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________市境内的设备由供方负责;澳门境内的设备由用方负责。上述所指者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执行。
第五条供电之计量及发单结付
第一款全部收费及校核仪表,均安装于________市变电站的________万伏线路出线端。
供电计量仪表由下列两组仪表所组成:
(1)一级称为收费用仪表,由供方供给,并属供方所有。用方所耗用电量及月最高功率值,将由此组仪表记录,并据此发单收费。
(2)另一组称为校核用仪表,由供方供给,并属供方所有。
以上仪表的校验由供方负责,用方派人参加共同核定后,共同加封。
第二款上述第一款所指的两组计量仪表的组成及特点见附件二。
第三款当任何收费电度表或收费最高功率(千伏安或千瓦)指示器停止记录或被发现该月的计量记录不正确,则应以校核仪表之计量记录数作为收费之根据,直至缺陷校正后才恢复使用。若因电流或电压回路故障或其他原因使全部收费仪表及校核仪表均同时不正确记录时,则双方可参照装于珠海变电站内的其他仪表及装于澳门北面变电站之线路仪表进行推算后,协商确定收费所依据的数值。
第四款若用方或供方对任何收费电度表或最高功率指示器的准确度有怀疑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派人员对该仪表进行校验。当仪表的准确度超出±______%的极限时,即认为不准确,而用校核仪表之计量数作为收费根据。计量仪表之运行管理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的规定进行。
第五款
(1)供方于每月最后一天的上午抄录上述全部电表之读数同时将最高功率(千伏安及千瓦)指示器之读数摄影两份,对方各执一份存案,抄读表后,立即将指示器指针拨回零位。
(2)抄读表时用方应派代表在场,并将抄读表之数值签字确认。
第六款双方将按本条之规定,由供方按月向用方发出收费收单,用方应在收到收费帐单后的______天内,将应付之电费拨入广东省电力公司指定的专用帐户内。
第七款若由于任何原因,帐单上之帐目有差错,则该帐目须经双方同意而修改。
第六条电力供应的中止或减少
第一款供方应尽量保证对用方供电的可靠性。万一供方电力系统发生故障而造成供电中断时,供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速恢复供电,并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的规定处理。
第二款当供方或用方电力系统需进行预定的设备停电检修时,双方将根据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之规定取得协商和作必要之安排后,按技术上需要的最短时间范围内暂时停止或减少电力供应。
第三款供方无需向用方负责第一款、第二款因电力供应中止或减少而导致之损失。
第七条免除对引起损失、毁坏或不便之责任
第一款若任何一方因无法抗拒之外力而受阻或推迟履行本合同中任何一条之责任时,受阻或推迟履行合约的一方对另一方遭受的损失不负赔偿之责任。并且合约将在该段时间暂停。在引起受阻或推迟之原因停止后,合约应重新充分生效;若此种推迟超过十二个月,则任何一方可以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此合约,随后此合约便告终止。
第二款上款所述的无法抗拒之外力,是指超出供方或用方的能力所能控制的灾祸或其他任何偶然事件。
第八条补偿贸易方式的预付款项
第一款用方同意因取用电力而向供方提供二亿港币的无息预付款项,作为______省电力系统向澳门供电的电力工程建设费用,合约正式签订后,用方应按下列年份及日期向供方支付。
本合约正式签订后一个月以内
______________万港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____万港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____万港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____万港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____万港元
第二款供方对用方所预付之无息款项以补偿贸易的方式,从________年____月份开始,分________年,每年____万元,分十二个月,在每月之电费结算中支付偿还。
第三款即使遇供电中断的情况,本条第一、第二款仍继续生效,并以港币支付结算。
第九条文件的递送
第一款任何一方给予对方之通知及发给对方之帐单,以下述方式递送为合格。给予供方之通知,须书写供方之名称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邮资之挂号件邮寄往供方在______市之注册地址;给予用方之通知或帐单,须书写用方之名称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邮资之挂号件邮寄往用方的澳门之注册地址。
第十条解决争执
第一款凡有关执行本合约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款倘双方不能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获得圆满解决时,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适用中国法律解决争端。
第十一条文字
第一款本合约之中文本、葡文本及英文本,于本合约之订立及解释有相等之确实性及有效性。
第二款供方与用方相互间之书信及技术性文件的来往,可使用中文或葡文,并附有英文译本。
第十二条合约正副本
第一款本合约的中、葡、英文本各有正本二份,副本____份。供方和用方各执中、葡、英文本正本合约各一份,副本____份。
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供方:中国______________省电力公司(盖章)
用方:______________市电力有限公司(盖章)
附件一供电价目表(略)
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略)
供电服务合同 第2篇
供电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供电单位:__市(县)供电局(所),以下简称供电方;
用电单位:__,以下简称用电方。
为了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经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受电地点、受电电压、受电容量及限期
1.受电地点:________
2.受电电压:__千伏__线三相交流__千伏。其中,35千伏及以上供电和对电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和低压电力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7%;低压照明用电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电
3.受电容量:三相交流__千伏安,其中__千伏安__台,__千伏安__台,……。
4.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__年,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用电方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
1.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均应向供电方办理用电申请手续,并按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2.供电方为新装或增加用电的用电方确定的供电方案,高压的有效期限为1年,低压的有效期限为3个月,逾期注销。用电方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供电方协商延长。
3.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供电方交纳帖费,以分担电力部门为适应用电增加而进行的输电、变电、配电工程建设或改造的部分费用。专线供电或用户已列入基建项目的工程,由用户投资建设。
4.用电方投资建设的输电、变电、配电设施,建成送电后,其产权归属,按《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办法确定。
5.用电方提出减少用电容量,供电方应根据用电方所提的期限,保留其原容量,保留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在保留期限内恢复用电时,不再交付帖费;超过保留期限要求恢复用电时,按新装、增容手续办理。按变压器容量计算基本电费的用电方,必须停止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运行,
方算暂停用电。自暂停用电期满之日起,无论用电方申请恢复用电与否,都应交付全部基本电费。
6.用电方变更用电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电容量、暂停或停止用电、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电地址,均应事先向供电方办理手续。
停止用电时,应将电费结清。
迁移用电地址而引起供电点变更时,新址用电按新装用电办理。
三、设计、安装、试验与接电
1.用电方新装、增装或改装电气装置的设计、安装和试验,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国家尚未制定标准的,应符合原水利电力部或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电力部门的规定和规程。
2.高压方式供电的用电方,应向供电方提供下列电气装置的设计文件和资料:
(1)电气设计说明;
(2)用电负荷分布图;
(3)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电力;
(4)用电功率因数的计算和无功补偿及容量;
(5)高压设备的一次接线方式和布置;
(6)过电压保护、继电保护和计量装置的方式。
低压方式供电的用电方应提供负荷组成和用电设备清单,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低压用电方还应提供用电功率的计算和无功补偿资料。
用电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和资料应一式2份,供电方审核提出书面意见后,退还用电方1份据以施工。用电方如改变设计,应将变更方案再交供电方审核。用电方安装竣工后,应向供电方提供高压电气设备试验及继电保护装置整定记录,经供电方检查,直至合格。
供电服务合同 第3篇
关于供电合同范文
合同编号:_________
供电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号:_________
用电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费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号:_________
为了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根据《民法典》、《_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全国供用电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用电地址、用电类别、用电电压
1.用电地址:_________。
2.用电类别:_________(工业/非工业/农业/商业)
4.用电方休息日:_________
二、供电方式、用电容量
1.供电方向用电方提供三相交流_________hz_________伏电压的电源。
2.供电电源:
(1)常用电源:供电方经公用变压器,采用_________(架空线/电缆)向用电方供电。用电方核准用电容量为_________千瓦(具体用电设备见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