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白律师网,免费给小白普及法律知识。

分站导航

热点关注

阿白律师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8:00-22:00

当前位置:

阿白律师网

>

律所资讯

>

法律常识

学校节能的工作计划表(10篇)(学校节能工作总结)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09-21

简介:法务时刻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学校节能的工作计划表(10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法务时刻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学校节能的工作计划表(10篇)》。

学校节能的工作计划表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节能降耗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国家经济建设,保护资源的需要,积极开展节能减排活动,学校节能工作计划。通过宣传教育、强化管理、合理使用、创新机制,扎扎实实推进我校节能减排工作,做深、做细。

二、计划目标

通过开展节能减排活动,使全体教职工牢固树立资源意识和节约意识,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珍惜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张纸、每一分钱,形成“人人节约、事事节约、处处节约、环环节约”的良好风尚,将我校建设成为节约型先进单位。

三、节能减排的具体措施

(一)充分提高全体师生的节约意识,从自我做起。

我校要利用校会、全体教职工会议等,经常性、长期性的进行节约的讲座和教育,切实增强全体师生的资源的忧患意识及发展循环经济的紧迫感、责任感;强化全体师生的节约意识,尤其是节水节电、节约粮食和节约教学资源的意识,工作计划《学校节能工作计划》。我校要利用宣传栏、橱窗进行有关节约能源的教育和宣传,努力做好具体安排,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力求实效,同心协力,人人都是节能减排的宣传员、落实者,精心打造节约型的学校。

(二)细化节能减排措施,努力降低能耗和费用。

节电措施:(1)尽可能少开空调,确需开启空调时,办公区域的空调温度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2)白天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尽量减少照明设备使用时间;离开办公室做到随手关灯。(3)尽量减少待机能耗,打印机等用电设备长时间不用应及时关闭。(4)下班时要关闭所有设备电源。

节水措施:(1)洗手后要及时关闭水龙头。(2)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办公用品节约措施:(1)提倡双面用纸,修改文稿尽量在电脑上进行,减少纸张消耗。(2)充分发挥电子邮件的`作用,内部文件尽量使用网络办文,减少用纸,向无纸化办公的方向努力。(3)提倡自带喝水杯,少用或不用一次性纸杯。(4)完善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制度,采购以节能、环保为先。

(三)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

办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资源使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造成严重浪费的,要予以严厉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严格执行上述节约规定的,将在全办进行表扬,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全体人员不仅要自觉参加节能降耗活动,而且要主动监督资源浪费行为,人人争做节能减排工作的模范带头人。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为有效开展节能减排工作,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在校长室的统一组织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节能减排工作,落实工作责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资源节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倡导树立科学的消费理念,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和精打细算、勤俭办事的良好风尚,积极营造“人人节约、事事节约、处处节约、环环节约”的良好氛围,确保节能减排工作取得实效。

学校节能的工作计划表 第2篇

一、积极发展绿色建筑

严格贯彻执行《xx市绿色建筑三年行动计划》,“自20xx年起,凡是xx核心区所有新建及处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阶段的民用建筑项目;政府机关办公建筑;由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益性建筑;由政府投资集中兴建、建设规模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项目一律须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并施工,并至少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设计标识;根据要求,“规划主管部门应在规划条件中明确项目的绿色建筑星级标准及相关指标要求,并在规划许可过程中予以把关。”,“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不符合绿色建筑标准规范的不予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未按照规定进行绿色建筑设计、施工的项目不予通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本年度下半年计划在xx门窗有限公司建设被动式建筑一栋,率先在xx地区实现被动式建筑零的突破。

二、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

…… 此处隐藏11174字,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55律师来源链接:https://www.ea55.com/

标签:      

法律求助咨询
本站覆盖全国各省市律师事务所咨询,如果您有法律上的疑问,需要解答;或者您有法律上的求助,欢迎联系我们,我们在收到您的信息之后,安排您指定的律师事务所或者当地最近的律师事务所和您联系,协助您处理法律上的问题!
*

姓名

*

手机号码

*

户籍地址

  *

您的疑问

立即提交 《隐私保障》

分享:

qq好友分享 QQ空间分享 新浪微博分享 微信分享 更多分享方式
(c)2024 www.szjesu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SiteMap 联系我们 | 浙ICP备20220365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