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请长病假,单位可以擅自延长其试用期吗(试用期员工长期请病假如何处理)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09-21
问题解答:
职工请长病假,单位不可以擅自延长其试用期,可以与劳动者进行协商中止试用期限,或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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