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跟房屋预售合同(热门4篇)(房屋买卖预售合同)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09-18
房屋买卖合同跟房屋预售合同 第1篇
房屋登记备案只有一个编号,那就是购房合同的备案编号。
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
因此,现在签的预售合同,交房时不再签出售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果预售合同是在1997年5月31日前签订的,仍需按合同本身约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时签订出售合同,方能办理证户手续。
房屋买卖合同跟房屋预售合同 第2篇
在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和购房者最好是签订一份书面的购房合同。
1.购房合同中不仅需要写明房屋的交房时期,还需要写明被买卖的房屋的具体情况,如房屋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等。
2.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可以对一方提出的合同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
3.如果售房人拒绝签订双方已协商一致的内容或将双方协商一致的内容细化,或者拒绝购房人更改售房人自己拟定的补充协议,这可能导致购房者的权益受到侵害。
4.如果购房者发现购房合同中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或者开发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购房者可以要求修改合同或者提起诉讼等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5.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也应当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合同文本、付款凭证等,以便在维权时使用。
房屋买卖合同跟房屋预售合同 第3篇
原则上有贷款房子还是处于抵押状态的,是不能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还是有一些方法可以实现买卖有贷款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法:
(一)转按揭。转按揭是指在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屋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
(二)卖家用买方的首付款来付清剩余贷款。这种方式被大家运用的比较多,适合一些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已经偿还了大量贷款之后,房子所剩贷款金额不大的情况。
(三)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来还清剩余房贷。 如果房贷剩余过多且无法办理转按揭手续时,那么可以考虑通过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的房贷。卖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用名下的其他抵押物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从而结清房子的按揭贷款。等买家支付放款后再来将银行的抵押贷款还清。
房屋买卖合同跟房屋预售合同 第4篇
(一)签订的时间不同。预售合同签订时一般尚有部分合同条款不确定,比如什么时候交房、销售单价是多少等等。而买卖合同签订时所有的权利义务已经明确,可以对照履行。
(二)合同性质不同。预售合同仅需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不需要以交付房屋为必要条件。而买卖合同除需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之外,交付房屋和支付房款是双方当事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是需要实际履行的。
(三)签订的目的不同。预售合同签订的原因是在有事实或法律上的障碍,暂时无法订立买卖合同时,事先对当事人加以约束,约定将来订立正式合同。而买卖合同的目的则是确立双方权利义务,直接具备履行内容。
(四)违约的后果不同。预售合同违约仅能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买卖合同违约除了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比如交付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