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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申诉书范文(实用15篇)(行政赔偿申诉书范文)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09-17

行政申诉书范文 第1篇

行政申诉书文本

申诉人:(基本情况)

申诉人_____对______人民法院___年____月____日字第__号_______,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根据具体案情,可请求人民法院维持、撤销或部分撤销、变更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附:原审_____书抄件x份

申诉人:

年 月 日

行政申诉书范文 第2篇

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申诉书范例

行政申诉书是行政诉讼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依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时所制作的文书。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申诉属于审判监督程序,当事人的申诉不受时间限制。只要认为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随时可以提出。但审判监督程序并非是独立的审判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属于一审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的,由原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属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的,由原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因此,当事人递送申诉书,虽然向哪一级人民法院递送无明确规定,但在一般情况下,哪一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生效的,即向哪一级法院递送为好。

当事人通过行政申诉书,不但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且在客观上能及时地纠正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中可能出现的失误,因此,可以对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起到监督作用,作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达到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的目的。

行政申诉书范例

申诉人: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市______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干部。

______,______市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诉人不服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______)___中行上字第___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根据《_民事诉讼法(试行)》第四十四条、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提出申诉。请贵院撤销上述行政裁定书,依法重新处理。

事实与理由:

______市______信息与技术研究开发公司(属个体性质,以下简称______公司)在______年___月至同年___月期间的经营活动,严重地违反了有关规定。______年___月,______市______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对______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______公司的代表人陈______不服处罚提出申诉,该局于___________年___月作出复查决定。陈仍不服,遂向本局提出申诉。本局于同年___月___日以___工商复(______)第______号《复查决定书》作出处罚决定。陈对这一决定还是不服,于同年___月___日向__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陈的起诉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合理条件,该院遂于____年___月___日通知对方不予受理。嗣后,陈仍坚持要起诉,故该院决定予以立案。

_____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能否受理,要看行政机关据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是否有明文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凡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就不应受理。当事人应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解决。经审市工商局据以对______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中所引用的法规没有明文规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故原告的起诉确实不符合受理条件,应予驳回。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区人民法院的(______)___法行字第___号行政裁定书驳回了______公司的起诉。

陈______不服,向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院经审理认为:根据《_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三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之规定,原告有起诉权。原审人民法院驳回原告起诉不当。该院于______年___月___日以(______)___中行上字第______号行政裁定书撤销了______区人民法院(______)___法行字第___号裁定书,并决定本案由该院自行审理。

申诉人认为,就本案而论,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告有起诉权”的认定是无法律依据的,与法理亦是相悖的,因而是不当的。

一、______公司的起诉虽符合《民诉法(试行)》第八十一条规定的起诉条件,但本案是行政案,并非民事案,它还必须服从《民诉法(试行)》总则的有关规定。该法第三条第二款(属该法总则)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适用本法规定。

关健在于法律是否规定对本案的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起诉。根据事实,回答应当是否定的:

1.本局对______公司据以处罚的所有法规、规章都无“不服可以起诉”的规定。

2.甚至违法经营行为发生时(即____年___-___月)或案发时(同年___月),无任何其他与行政处罚行为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有“不履行可以起诉”的规定。

这里需提及一下的是:本局据以处罚的唯一规章是《______市城镇个体工商业管理暂行办法》,此办法是经______市人民政府___府发(______)______号文批准的。它的法律效力,不仅当时无任何法律、法规加以否定,就是到目前也还是无任何法律、法规否定“规章”的法律效力。恰恰相反,经_授权制定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____年___月___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第十八条却肯定了规章的法律效力。即“对个体工商户投机理”。可见当时本局适用《______市城镇个体工商业户管理暂行法)对______公司予以处罚是合法有效的。

二、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书引用《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件》;

从而认定“原告有起诉权”是与法理和有关的立法、司法解释相悖的:

1.法律无溯及(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本案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皆无有溯及力的`特别规定)。《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是____年___月___日起实行。而本案所认定的行为是发生在_____年___-___月间,并未延续到上述《暂行条例》发布实施以后,所以该《暂行条例》不能辖及此案。

2.以下司法解释可为佐证:

(1)最高人民法院《对在审判工作中有关适用民法通则时效的几个问题的批复》(批复______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第1条述:人民法院审理民法通则施行前发生的民事案件,无论是已经受理尚未终结,还是今后受理的,凡民法通则施行前法律、政策已有规定的,则适用原来的法律、政策;民法通则施行前法律、政策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民法通则的规定。申诉人认为,在法律和司法解释尚未作出别种规定的情况下,行政案件应当适用上述规定的精神。

行政申诉书范文 第3篇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申诉人签名、盖章。

(3)申诉日期。

(4)附项:附上已生效判决书、裁定书,以及可以支持其申诉请求的有关证据材料。

制作民事申诉状时,应注意:

(1)事实和证据必须真实可靠;

(2)应针对生效裁判的错误予以集中反驳,并引用适当、正确的法律来证明、分析申诉论点,不可无的放矢,论而无据;

(3)请求事项应合法合理。

申诉人:xxx

20xx年x月x日

行政申诉书范文 第4篇

行政再审申诉书模板

申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诉人因_____一案,不服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字第_______号行政判决(或裁定),现提出申诉。申请再审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诉人:

年 月 日

附:原审判决书(或裁定书)份

行政申诉书范文 第5篇

申诉人:______(基本情况)

申诉人______对______人民法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字 第___号______,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根据具体案情,可请求人民法院维持、撤销或部分撤销、变更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等)

事实与理由:

(从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定、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审判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等方面提出意见)

______人民法院

附:原审___书抄件一份

申诉人: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日

行政申诉书是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认为确有错误,依法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对案件进行复查,重新作出公正

合法的处理时所使用的书面书状。行政申诉状由首部、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和尾部组成。

(一)首部

1.文书名称。在文书上部正中写明“行政申诉书”。文书名称

应比正文大一号字体。

2.当事人基本情况。行政案件中,提出申诉的当事人称“申诉人”,无须列明对方当事人。当事人基本情的写法与行政起诉状相同。

3.案由。包括案件的性质、作出生效判决或裁定的人民法院名称、裁判的时间、文书名称、字号,当事人作不服表示等内容。

(二)请求事项

要用简明扼要的语言,写明申诉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解决的具体问题。要明确具体,不能笼统地写为“请求撤销(或变更)原判决(或原裁定、决定)”或“予以改判”等,而因具体写明“请求撤销x x人民法院(Xxx X)X行x字第><号判决(裁定)的第x项”等具体的请求事项,如果有多项请求的,应当分项列述。

(三)事实与理由

这部分是行政申诉书的核心部分,是能够引起审判监督程序(或复查)的重要依据。主要应针对原判决、裁定的不当之处,从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诉讼程序等方面加以分析,指出原裁判确有错误,在指明错误的同时,提出当事人认为是正确的`案件事实,以及应当适用何法律,以此来论证提出的申诉请求是合理合法的,原生效的裁判确有错误,应予撤销、变更,依法重新审理。

(四)尾部

1.申诉状送达的人民法院名称,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申诉,也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

2.附项。写明本申诉状副本份数;所附生效判决或裁定份数等。 3.申诉人签名或盖章,以及制作年月日。

行政申诉书范文 第6篇

民事申诉书格式范本民事申诉书

范文如下:

民事申诉书:

申诉人:xxx住所:xxx法定代表人:xxx住所:xxx电话:xxx

被申诉人:xxx住所:xxx法定代表人:xxx住所:xxx电话:xxx

申诉人诉被申诉人xxx纠纷一案,已有xxx*法院审理并作出()xxx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申诉人不服该院作出的终审判决,现提出申诉,申诉请求和事实及理由如下:

申诉请求:

1、xxxx

2、xxxx

事实与理由:

1、xxxx

2、xxxx

3、xxxx

综上所述,xxxx

xx*法院

申诉人:xxx

x年x月x日

民事申诉书范文

法定代表人:宋家弟,总经理。

申诉人因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四川省合*县*法院于2006年6月22日作出的(2006)合*民初字第

92号民事判决和四川省泸州市中级*法院于2006年11月8日作出的(2006)泸民终字第456号民事判决,特依法提起申诉。

申诉事项: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上述两级法院作出的一、二审判决提出抗诉。

申诉的事实和理由:

行政申诉书范文 第7篇

申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诉人因_____一案,不服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字第_______号行政判决(或裁定),现提出申诉。

申请再审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诉人:

年 月 日

附:原审判决书(或裁定书)份

公司经济仲裁申诉状【2】

申请单位:××市清滨企业公司直属建筑工程施工队。

法定代表人:姜厂长

地址及电话:××区 电话:63543号

被申请单位:黑龙江省某厂

法定代表人:杨厂长

地 址:××区 电话:33406号

一、请求事项:

履行合同

二、事实、理由及证据:

1985年10月30日,双方签订一份基本建设承包合同。

主要内容:

1.接楼房平方米,核算造价每平方米为人民币210元,(包干)总计是元;

2.原三楼的电器维修为元;

3.土建工程维修为元;

4.新建四楼增墙工程为元;这一项目是××市一商局设计室1985年11月15日“技术变更通知单”增加决定的。

5.木屋面改变为平屋顶水泥面,造价差为人民币元。

此项改变工程是依据省建委标准化设计室(1986年1月15日文件)和省某工厂接楼技术鉴定决定的。

以上各项工程造价合计人民币元。

证明文件:(1)建设承发包合同复制件一份。

(2)市一商局设计室技术通知单复制件一份,(3)省建委对某工厂接楼技术鉴定复制件一份。

上记双方签订的承发包合同所有建筑工程造价,都是按实际工、料计算出来的。

但依×市建工局、市建行联合文件×建工字(1986)第78号关于贯彻执行省建委、建行黑建经(1986)第18号文件的补充规定中:一、关于建筑材料预算价格的调整??(二)调整办法中“6”之规定执行。

“差”为材料调差金额元;人工费调差为元;管理费增调为元;增加现金元。

以上总记:元。

申请方除收到人民币壹拾贰万肆仟元外,被申请方尚欠陆万伍仟捌百零捌元肆角玖分,拒不清偿。

对此,我方认为:在建设承包合同中凡属国家颁布的法令和有关机关下达的规定,一切被法律承认的'经济权利主体都有无条件遵照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本案申请方的请求,均有文件规定,因此被申请方的拒付款额是无理的。

为此,提起仲裁申请,希望给予仲裁解决。

行政申诉书范文 第8篇

1.首部

写明标题、申诉人基本情况、案由。

(1)标题。写明”行政申诉书“。有的写为”行政申诉状“,也可以。

(2)申诉人的基本情况。在申诉人之后,应用括号注明申诉人在原审中的诉讼地位。原审属一审程序的,注明是原告或者被告;原审属二审程序的,注明是上诉人或者被上诉人。在基本情况部分:申诉人是行政机关的,写明其全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申诉人是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名称,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申诉人是公民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住址。

如果申诉人不只一个,则应依次将基本情况列明。

(3)案由。写明申诉人因何案,不服何法院哪一个判决(或裁定)而提出申诉。具体行文可表述为:”申诉人×××(姓名)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年度)×字第×号行政判决(或裁定),现提出申诉。申诉请求和理由如下:“

2.正文

写明申诉请求和理由。

(1)申诉请求。即诉讼请求,也就是说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后,经过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再次审理,申诉人对所申诉的问题要求怎样解决。怎样解决?无非是要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以维护国家法制的尊严。

这部分应写得简明扼要,怎么要求的即怎么写,至于为什么这样要求,那是在理由部分阐述的内容,在此不必详述。

(2)申诉理由。申诉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即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无非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认为在认定事实上有错误。是没有证据,还是证据不足;是偏听偏信、袒护一方,还是工作上的疏忽大意造成,是对方当事人贿赂、引诱证人作伪证造成,还是执法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所造成。总之,要用清楚的事实,确凿的证据,来推翻原审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判决、裁定,千万不要用”想当然“来代替事实,更不能以”莫须有“的错误来指责人民法院,否则,申诉就会石沉大海,不会有结果。

②适用法律有错误。一般地讲,”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如果人民法院认定事实上不正确,不全面,则肯定在适用法律上有错误。但有时也会出现其他情况,如错误地引用了法律条文,或者错误地理解了法律规定的原意,等。不过,这样的情况很少出现,多数是因错误地认定了事实,引起错误地适用法律。在批驳人民法院错误地适用法律的时候,一般要首先驳正事实,然后引用有关法律、法规的全文,用立法的原意和有关这方面的司法解释,来说明怎样适用法律方为准确、恰当。

③违反了法定的诉讼程序。就司法实践中的情况看,人民法院在审理中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情况,有以下几种:①剥夺了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比如,对当事人申请回避不予理睬;当事人出示的证据不予接受;当事人要求传唤的证人不予传唤;不让当事人充分地陈述有关事实,等等。②当事人申请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参加诉讼,人民法院不予批准。③出于袒护被诉方的目的,应当立案审理的案件而驳回起诉。④在审理过程中,对一方当事人喋喋不休的发言不予制止,言听计从,而对另一方当事人的发言,不断诘责,甚至终止其发言。⑤对一方当事人所提出的证据,全部接受,视为”铁的证据“,面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证据,一概不予接受,视为”虚假的材料“,等等。人民法院如果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违反了诉讼程序,就会导致出现错误的判决、裁定。在批驳人民法院违反诉讼程序问题时,也要根据事实,依据法律。不过,笔者认为,在这一方面,困难较多。因为有些违反程序的事实,不好取证。首先,法院的审哕Ⅱ人员不会作证;其次,对方当事人也不可能作证。唯一的办法是从行政诉讼的全卷宗中反映。有心机的当事人,为了下步提出申诉,在对庭审笔录签字时,将有关违反程序的问题记载于人民法院的笔录上。这就是申诉的根据。

申诉理由部分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将事实和理由分开写;一种是夹叙夹议的方法。即一边叙述行政纠纷的事实.一边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说理。不论是分开写还是合起来写,都应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具有针对性。

3.尾部

写明申诉书所递交的人民法院名称。申诉人签名或盖章,注明制作时间。附项部分的内容,一般应注明本书副本×份;书证一般指原审法院的判决、裁定书等。如果有新的证据,应一并附送。如果有证人,也应注明其姓名、住址等。

1.在具体制作行政申诉书之前,首要的是弄清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错在哪里,为什么错。在记述事实时,一定要实事求是,言之凿凿。在阐述理由时,一定要紧扣案件的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绝不能把道听途说或者未经查证的传闻写进申诉书。

2.当事人的称谓要规范、准确。应注明在原生效判决、裁定中的诉讼地位。不服判决、裁定是告法院,不需要把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写入申诉书的首部。当然,在行政申诉书中肯定要牵涉对方当事人的行为,告法院审理不公,实际也是说对方胜诉不当。这些在申诉理由中说明即可。

3.有的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采取”两头压_的方法,不要作为违反诉讼程序提出申诉。行政诉讼案件属人民内部纠纷,往往诉讼双方都有一定过错,审判人员既批评这方,又批评那方是正确的。只要不是故意偏袒一方,就不是违反诉讼程序。

行政申诉状范本的`具体格式如下:

申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申诉人__________(姓名)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由)一案,不服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日(年度)____法行字第______号判决(裁定),现提出申诉。申诉的请求和理由如下:

申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诉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人民法院

行政申诉书范文 第9篇

被告:××纺织品有限公司

住所地: ××省××市××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黎××,北京市承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纺织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被告:××省人民政府

住所地:××市省府前街1号,邮编,××××××

法定代表人:××,职务,省长

不服××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复议决定案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决撤销被告××省人民政府×政复决字(]5 6号行政复议决定。

二、请求判决被告××省人民政府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和理由

原告××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称原告)于初正式选定在××市××工业园筹备成立公司,具体位置在××市××区××村,并在××工业区管委会的见证下,与××区××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项目落户协议书。

2月10日,公司因违规用地,被××市××区国土资源分局罚款54692元。

在被处罚的第二日,××市××区国土资源分局收取了原告所占用的41. 02亩工业用地(以下称原告项目)的有偿使用费等费用,共计856732元。

20上半年,××市人民政府向被告××省人民政府呈报了包括原告项目在内的《关于××区城镇建设用地补办用地手续的请求》。

初'被告××省人民政府×政土字[]5 4 6号文件作出了《关于××市

××区完善城镇建设审批手续的批复》(以下称×政土字[)546号),对包括原告项目所申报的.土地给予了补办手续正式批复。

20XX年4月1 9日,××市××区国土资源局出具×城土预字(]4 6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以下称×城土预字[2014]46号)出具了“本宗地经×政土字[2013)5 4 6号文件批准征收,符合惜福镇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供地政策,用地标准和总规模符合规定”的预审意见,表明原告用地项目符合用地要求。

此后,原告在申办国有工业用地使用证时,××市××区国土资源局却以原告的申请不符合相关法规为由,不予办理。

在没有通知原告的情况下,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土资房城告字[]2号挂牌出让公告,随后于3月10日将此土地出让给××房地产有限公司,此时原告才得知此地已出让给他人, 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严重侵害。

2205月8日原告以撤销××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土资房城告字[2015]2号挂牌出让公告及批准结果、责令××市人民政府履行法定职责,为原告办理所涉争议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行政复议请求,向被告××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2015年5月1 2日,被告××省人民政府以×政复办受字[2015]56号《受理通知书》受理本案。

2015年7月7日被告××省人民政府作出了×政复决字[2015]56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以下称×政复决字[)5 6号),其认为: “××市城阳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向申请人收取的82858 4元费用并不是土地出让金。

省政府×政土字C)546号文件,只是批复同意城阳区1 9宗土地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征收手续,并未将争议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复给申请。

申请人要取得该争议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法律程序进行“ 一”,决定维持(×土资房城告字[2015]2号)及批准结果的具体行政行为;“对申请人提出的责令被申请人为其办理所涉争议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复议请求,本机关不予支持。

原告认为,被告××省人民政府的“×政土字[2012]546号”批复、城阳区国土资源局出具的“青城土预字(2013]46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市城阳区国土资源分局收取原告的828 584元费用等,都是涉及诉争地块的具体行政行为,未依法律程序不得擅自撤销和变更。

在上述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被撤销和变更的情况下,××市人民政府又将原告正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进行公告出让,严重违反了法定程序。

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被告××省人民政府应当知道《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应当依照《行政复议法》等规定,查明案件事实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但其作出的×政复决字(2008]5 6号,不但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还对××市人民政府严重违反法律程序的行为及结果予以确认和肯定;作出了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

一、被告××省人民政府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

(一)改变争议地块41. 02亩变为2 7亩的主要事实和证据

(二)改变了×政土字(2006]5 4 6号包含原告项目的事实和证据

(三)改变原告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的主要事实

二、遗漏审查为原告办理所涉争议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复议请求

(一)“国发C]2 8号”规定可以补办用地手续

(二)行政机关依照国发(2004]2 8号文规定收取有偿使用费

(三)×政地发[2010]1 9 7号包括了原告建设工业项目

(四)×政土字[2010]1 7 9 3号批复包括了原告项目

(五)原告项目通过了×城土预字[2012]46号预审意见

××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王××

2 0××年××月××日

附:本起诉状副本1份。

行政申诉书范文 第10篇

行政申诉书

行政申诉书是行政诉讼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依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时所制作的文书。

正文:

申诉人:______(基本情况)

申诉人______对______人民法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字 第___号______,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根据具体案情,可请求人民法院维持、撤销或部分撤销、变更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等)

事实与理由:

(从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定、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审判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等方面提出意见)

______人民法院

附:原审___书抄件一份

申诉人: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日

行政申诉书范文 第11篇

格式:

行政申诉书是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认为确有错误,依法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对案件进行复查,重新作出公正

合法的处理时所使用的书面书状。行政申诉状由首部、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和尾部组成。

(一)首部

1.文书名称。在文书上部正中写明“行政申诉书”。文书名称

应比正文大一号字体。

2.当事人基本情况。行政案件中,提出申诉的当事人称“申诉人”,无须列明对方当事人。当事人基本情的写法与行政起诉状相同。

3.案由。包括案件的性质、作出生效判决或裁定的人民法院名称、裁判的时间、文书名称、字号,当事人作不服表示等内容。

(二)请求事项

要用简明扼要的语言,写明申诉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解决的具体问题。要明确具体,不能笼统地写为“请求撤销(或变更)原判决(或原裁定、决定)”或“予以改判”等,而因具体写明“请求撤销x x人民法院(Xxx X)X行x字第><号判决(裁定)的第x项”等具体的请求事项,如果有多项请求的,应当分项列述。

(三)事实与理由

这部分是行政申诉书的核心部分,是能够引起审判监督程序(或复查)的重要依据。主要应针对原判决、裁定的不当之处,从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诉讼程序等方面加以分析,指出原裁判确有错误,在指明错误的同时,提出当事人认为是正确的案件事实,以及应当适用何法律,以此来论证提出的申诉请求是合理合法的,原生效的裁判确有错误,应予撤销、变更,依法重新审理。

(四)尾部

1.申诉状送达的人民法院名称,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申诉,也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

2.附项。写明本申诉状副本份数;所附生效判决或裁定份数等。 3.申诉人签名或盖章,以及制作年月日。

行政申诉书范文 第12篇

申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诉人因_____一案,不服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字第_______号行政判决(或裁定),现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诉人:

年 月 日

行政申诉书范文 第13篇

申诉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上):xx市xx街道塘尾居委会xx到村民小组。地址xx到村。

法定代表人:李xx,组长(村长)。

被申诉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xx市人民政府。地址:xx市xx街道文明路10号。

法定代表人:xx,市长。

原审、上诉审第三人:xx市xx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路xx苑203号。

法定代表人、xx、董事总经理。

申诉人因土地权属行政登记纠纷一案,不服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xxx年1月6日作出的(xxx)霞行初字第23号行政判决书。于xxx年1月16日向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依法撤销霞山区人民法院(xxx)霞行初字第23号行政判决书;及撤销被上诉给第三人核发的吴府国用字[xxx]第0005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判决该证项下的土地权属上诉人。而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上诉人曾于xxx年3月1日,提出《关于请求对原案号(xxx)霞行初字第23号行政判决上诉案延期审理的申请》,向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延期审理,(附该申请于后)。当场得到主审法官的允许。但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未经传召上诉人到庭,便于xxx年3月23日,以[xxx]湛中法行终字第46号行政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程序违法。申诉人因此不服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xxx年3月23日[xxx]湛中法行终字第46号行政判决书,特提出申诉。

申诉请求事项:

一、撤销霞山区人民法院(xxx)霞行初字第23号行政判决书;

二、撤销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xxx)湛中法行终字第46号行政判决书;

三、撤销被申诉人给第三人核发的吴府国用字(xxx)第0005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判决该证项下的土地权属申诉人。

四、被申诉人承担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

事实和理由:

一审、二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法错误、程序违法、依法应撤销。

一、一、二审判决对第三人非法受让上景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事实,没有查明。上景公司取得出让土地后(姑且不评判该出让是否合法),未符合转让条件,将之转让给第三人,是无效的。本案第三人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属来源是不合法的。

原审称:“xxx年1月13日,被申诉人向上景公司核发吴府国用(xxx)第0005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同年1月15日上景公司将土地转让给第三人,转让金500万元,同年1月20日,双方办理土地变更登记(判决书第7页第五行至十五行),这是正确的。”这正确的事实凸显了原审对下列行为的非法性没有查明:1、争议土地全部种有林木,该林木是由申诉人种植管护(系争土地自申诉人村民世居以来连续不间断耕种收益至xxx年6月份)。上景公司既没有取得土地,更没有对土地开发利用。根据《_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城市房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上景公司不符合转让该宗地的转让条件,第三人受让该宗地是不受保护的,不能办理变更国土使用权至其名下。2、从时间节点和转让价款上,表明炒卖土地行为(国土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取得出让土地没作任何投入即转让牟利属炒卖),是违法行为。显然,一、二审法院认为“上景公司对其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转让权的,与xx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也是有效的”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二、一、二审认为“xx基公司与上景公司共同向xx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上述土地的变更登记,依照《土地登记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提交了相关的资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判决书第8页倒数第8至11行),该认为与事实相悖,没有理据。

《土地登记法》第九条规定申请登记应当提交七项材料,其中第五项: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第三人和上景公司明知地上的林木是申诉人的,故意隐瞒。何谈资料齐全,何谈符合法定形式(有关资料特别是被申诉人的调查表、审批表等不符合规定的情形和内容,我方律师在庭上和代理词中已指出,不再赘述)。

三、原审认为“第三人是善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受法律保护,故对土地征用及补偿是否违法的请求不予支持”这是错误的。二审则认为“原审法院在行判中直接确认xx基公司在涉案土地的民事转让行为中属善意取得不当,应予纠正。(二审判决书第7页倒数第二行至第一行及第8页第一行)。

在民法上,第三人不是善意行为。善意,须符合两个要体;无过错和支付相应的对价。500万元价款受让近50亩商位用途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合理是否为相应的对价,在此不予评判。但,显然的是,第三人不仅存在过错行为,而且是与上景公司非法转让土地行为。第三人明知系争土地种有林木,且该林地不是上景公司的,明知该地属于申诉人所有(明知该地存在权属争议),明知该地的权属、地上附着物现状和土地开发条件不符合转让的法定条件,而仍与上景公司非法转让,不是善意取得。

请申诉审重注:被申诉人的25号文足以表明未依法足额采纳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税费,依法就不应予登记。

行政申诉书范文 第14篇

申诉人(原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罗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xx省xx省某市人,住xx省某市府城办事处中山街14组付家1巷51号。

被申诉人(原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xx省某市国土资源局,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黄某,局长。

申诉人因不服xx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xxx)孝行终字第17号行政裁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七十二条第(一)、(二)、(三)项的规定,提出申诉,申诉请求及理由如下:

申诉请求:请求贵院向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抗诉,要求撤销xx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xxx)孝行终字第17号行政裁定,依法进行再审。

事实与理由:

xxx年xx省某市因城区改造,申诉人丈夫杨某将房屋搬迁至xx省某市府城办事处中山街14组付家1巷51号(原xx省某市南大街付家巷63号)。xxx年申诉人与杨某结婚。xxx年5月因房屋老化进行原址改建,经被申诉人同意并测量,申诉人房屋所占土地使用面积为平方米和平方米(过户给申诉人女儿杨某某),被申诉人于当年收取申诉人征地管理费和工本费总计1600元,同时收走了申诉人所持有的旧证,并承诺很快按测量面积(平方米和平方米)为申诉人换新证。

xxx年元月,在申诉人的多次催促下,时隔两年之久,被申诉人才给杨某颁发了安土国用[xxx]字第478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00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平方米)。

xxx年10月20日,又经申诉人多次索要,被申诉人才将土地使用权总面积平方米分别过户到申诉人(安土国用[xxx]字第0726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00平方米)和申诉人的女儿杨某某(安土国用[xxx]字第0727号,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名下。

申诉人在xxx年10月到xxx年1月28日四年期间,与被申诉人多次交涉,要求其颁发剩余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证,但是均遭到被申诉人的拒绝。xxx年1月28日,申诉人以请求被申诉人颁发剩余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证为由向xx省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申诉人在申诉人上诉期间,为申诉人补办了剩余平方米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登记,并于xxx年7月16日为申诉人换发新证(安土国用[xxx]第0640号,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后申诉人撤诉。

xxx年8月,申诉人以被申诉人的行政不作为给其造成了经济损失为由向xx省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原一审法院认为被申诉人的具体行政行为未被确认违法,作出(xxx)安行初字第9号行政裁定,驳回申诉人的起诉。

xxx年9月,申诉人上诉至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以同样的理由维持了原裁定。

申诉人认为原二审法院事实认定不清,在适用法律和程序方面均有错误。其理由如下:

一、原二审法院事实认定不清

原二审法院认为,被申诉人已作出了具体行政行为,且申诉人没有证据证明该行为已被确认为违法。其根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行政赔偿规定”)第二十一条第(4)项之规定,“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4)加害行为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为已被确认为违法;……”。原二审法院据此,将申诉人在行政赔偿诉讼中述及的被申诉人的违法行为定义为具体行政行为,显属偷换概念。因为申诉人是针对被申诉人长达之久不发证的行政不作为,而不是xxx年7月16日的发证行为。被申诉人从xxx年5月就收取了换证所需要的各种费用,但是却一直拖延到xxx年7月,在申诉人用了十一年的时间,穷尽了各种救济手段之后,被申诉人才将证颁发给申诉人。

申诉人认为,被申诉人的违法行为属非具体行政行为,是不作为,而不是作为的具体行政行为。《国家赔偿法》中“违法行为”应从广义理解,其既包括积极的作为性违法,也包括消极的不作为违法。《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了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三)、(四)、(五)项和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的非具体行政行为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并造成损失,赔偿义务机关拒不确认致害行为违法,赔偿请求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同时第四条第(四)项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也即包括了违法的不作为。被申诉人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拖了十一年之久才给申诉人换新证的行为,严重地违反了行政法的诚信原则和权力滥用原则,即构成了违法的不作为。

二、适用法律错误

(一)事实认定部分适用法律错误

原二审法院错误地将申诉人诉求的不作为的违法行为,认定为具体行政行为,其根据是《行政赔偿规定》第二十一条第(4)项之规定,“(4)加害行为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为已被确认为违法。”

但是被申诉人违法的不作为行为,应该依据《行政赔偿规定》第一条规定,“《_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包括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违反行政职责的行为。”及第三条,“ 赔偿请求人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了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三)、(四)、(五)项和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的非具体行政行为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并造成损失,赔偿义务机关拒不确认致害行为违法,赔偿请求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申诉人据以要求赔偿的违法行为是非具体行政行为,所以不能适用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相关规定。

(二)原二审法院所作出的裁定部分适用法律错误。

原二审法院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显然,原二审法院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逻辑错误。

同时,原二审法院还在终审裁定结尾部分,适用了一审程序才会适用的法律依据,分别是《行政诉讼法解释》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七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属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人民检察院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三、原二审法院程序错误

原二审法院以未经违法确认先置程序为由,驳回申诉人的上诉,违反法律程序。

根据《行政赔偿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赔偿请求人未经确认程序而直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案件,在判决时应当对赔偿义务机关致害行为是否违法予以确认。”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_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解释”)第三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人民法院依照赔偿法规定予以赔偿的案件,应当经过依法确认。未经依法确认的,赔偿请求人应当要求有关人民法院予以确认。被要求的人民法院由有关审判庭负责办理依法确认事宜,并应以人民法院的名义答复赔偿请求人。被要求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的,赔偿请求人有权申诉。”

根据以上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了申诉人的行政赔偿诉讼后,应就被申诉人的不作为是否违法进行确认。但是原一审、二审法院在审理期间均未通知申诉人开庭,也未向申诉人调查和了解情况,而是直接通过书面审理作出裁定,从而让申诉人丧失了要求人民法院确认违法的权利。而且原一审、二审法院均未对被申诉人的不作为是否违法予以确认。

据此,申诉人认为,原二审法院驳回申诉人上诉,维持原裁定的裁定,程序错误。

综上所述,原二审法院无论是实体,还是程序均有错误,申诉人特依据《行政赔偿规定》和《国家赔偿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诉,请求贵院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向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撤销原二审法院作出的(xxx)孝行终字第17号行政裁定,依法进行再审。

xx省人民检察院

申诉人:__________

xxx年 月 日

附:1 、行政申诉书副本1份;2、证据清单1份。

行政申诉书范文 第15篇

尊敬的领导:

你好!

我是xxx职业技术师范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20xx班的xxx,家庭贫困申请书格式。现在因家庭出现困难特向学校申请贫困助学金。我来自xxx市合*县的一个偏僻农村。我的就家中有4个人,父亲,母亲,弟弟和我。我的父母亲在家靠务农为生,且父亲在我幼年时因事故腰受了伤,根本无法做重活,在农余之时靠打小零工来维持家中的生活,但收入很不稳定;母亲也在因为弟弟还在读幼儿园而无法做别的事,范文《家庭贫困申请书格式》。大学的生活让我的那个原本就困难的家更加困难,父母无力支付我的学费,我的入学学费都是父亲跑遍了亲戚之后凑齐的。我自知家中的困难,因此决定要靠读书来摆脱现在的生活状况,我知道单凭我的力量是不够的,我要靠自己的行动来*,也希望得到学校的帮助。

在校期间,我会以“奉献学院,服务同学”为宗旨,真正做到为同学服务,代表同学们行使合法权益,为校园建设尽心尽力,工作中大胆创新,锐意进取,虚心向别人学习,做到有错就改,有好的意见就接受,同时坚持自己的原则;在学生利益的面前,我坚持以学校、大多数同学的利益为重,决不以公谋私。在班级,积极参与院里的各项活动。我们班的贫困生是比较多的,我想有贫困生也不是什么坏事,贫困能更磨练我们的意志.我是一名贫困生,我有我自己的经历,我的经历使我认识到,

(一)书写人要求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有权提出申诉的主体是不同的。刑事案件申诉人是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其他公民,范围较大;民事案件申诉人是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行政案件申诉人则仅限于当事人。

(二)内容要求.

1.首部

(1)标题。即为“刑事申诉书”“民事申诉书”“行政申诉书'’

(2)诉讼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K被告人提出申诉。先写申诉人(原审被告人),接着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和职务、住址。

L被告人亲属或其他公民提出申诉。先写申诉人(注明与被告人的关系),接着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如果是刑事公诉案件申诉书,木用填被申诉人的基本情况。

2.正文

(1)申诉的缘由。这一部分包括案件案由,原处理机关名称,处理时间,处理文书名称、字号,以及作不服处理的表示。如:申诉人因xx-案,不服xx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于XXXX年X月X日所作的字第X号一审或二审判决(或裁定、决定),提出申诉。

(2)请求事项。一般写明请求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解决什么问题,说明原审有什么不当之处,要求作怎么样的改变处理,如请求撤销(或变更)原裁决等等。

(3)事实与理由,主要是针对原判决错误之处,从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诉讼程序存在的问题,分别加以阐述,并要提出有关证据、材料,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论证。

3.尾部

应写明接受申诉的机关名称,附原审判决书或裁定书的`复印件及有关证据材料,申诉人签名盖章,写明申诉时间。

申诉书

申诉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被申诉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申诉人因XX-案,不服XX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于XXXX年X月X日所作的()字第X号一审或二审判决(或裁定、决定),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此致

XX人民法院

附:原审裁定书抄件一份

申诉人:XXX(签名或盖章)

XXXX年X月X日

法务时刻来源链接:https://www.jiwen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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