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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债务的范围有哪些?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07-12

导读:非法债务的范围一般都是包括指的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者处于法律没有规定的,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以获得利息及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偿还这些资金和利息,一般这种也是不会坐牢的。接下来就让阿白律师网的法务带您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非法债务的范围有哪些?

  非法债务的范围一般都是包括指的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者处于法律没有规定的,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以获得利息及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偿还这些资金和利息,一般这种也是不会坐牢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非法债务可以不还吗?

  非法债务是可以不还的,因为非法债务本身就是违法的债务,这个债务是不会被法律承认的,所以就是无效的债务,因此不必偿还,据此我国民法典有明确的规定,民事主体合法的权益受法律保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所以不受法律保护,债务人不承担义务,但是若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对这些问题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阿白律师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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