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让是什么意思?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3-09-14
债务转让是什么意思?
在债的内容不改变的基础上,债务人与债权人、第三人通过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地移转给第三人的一种法律制度。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十条
《民法典》第八十条【债务转让】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
债权转让什么情况是不合法的?债权转让不合法的情况一般都是有以下几点: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务转让】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务转让】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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