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有哪些种类呢?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3-05-05
监护人有哪些种类呢?
监护人是指对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有法定监护人、指定监护人、委托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监护权】: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孩子监护人是什么人呢?监护人是对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员,监护人应具有监护能力,要符合法定资格,必须恪尽监护职责,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监护权】: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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