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监局答“生鲜灯”监管:法律未禁止,买到不合格商品可索赔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2-11-12
肉类摊位上的“生鲜灯” 视觉中国 图据江苏省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11月10日消息,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答复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陈玉冬委员《关于加大对农贸市场过度使用“生鲜灯”监管力度的建议》称,农贸市场使用“生鲜灯”属于“光学营销”手段,我国法律没有对使用“生鲜灯”出台禁止性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称,农贸市场使用“生鲜灯”主要目的是照明和美观,这种美观与商品质量没有关联性,属于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而使用的一种“光学营销”手段。目前,我国法律没有对使用“生鲜灯”出台禁止性规定,但如果确因灯光掩盖缺陷,导致消费者购买到质量不合格商品,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向商家进行索赔,维护自己的正当合法消费权益。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市场监管部门也将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近年来,该局加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管理,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规范使用照明设施,大力杜绝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发生。同时,深入组织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适时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生鲜食品时多加辨别,多观察销售柜台的灯光情况,遇到“生鲜灯”的照明灯具,学会分辨食品真实感官状态,避免因商家使用“生鲜灯”造成的“假象”,购买到不新鲜或不合格的食品。
据《人民日报》今年7月报道,原本颜色发白的猪肉,经暖红色灯光照射,变得光鲜亮丽……这种通过调整光照颜色让食品看起来更“新鲜”的灯具在业内被称作“生鲜灯”,近年来在各大商店超市、生鲜市场上运用相当普遍。
报道称,记者在福建省多家商店超市、农贸市场调查时发现,商家基本都在生鲜区域使用了这种“生鲜灯”,有的还分别对肉类、海鲜、果蔬等使用了不同颜色的“生鲜灯”。在一家超市的肉类摊位,记者拿起一块包装好的猪后腿肉,在“生鲜灯”和自然灯光下反复对比,发现猪肉在自然光下呈淡粉色,而在“生鲜灯”照射下,则明显增亮增红,看起来更加新鲜。营业人员告诉记者,销售鲜肉类的摊位使用“生鲜灯”的现象最普遍,“在这种灯光下,很难分辨肉类的新鲜程度。即使肉不是很新鲜了,被这种灯一照,就像是刚上市的样子”。
四川省成都市读者何杰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商品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的信息。“生鲜类食品不是一般的商品,关系食品安全,希望有关部门关注‘生鲜灯’滥用现象,出台相应管理办法,制定行业标准和规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何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