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鉴定(轻伤鉴定标准)(轻伤和轻伤一级的区别)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3-01-19
轻伤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轻伤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轻伤的鉴定标准是什么,在我国的法律上,受伤是有分等级的,轻微伤属于民事侵权的一种,在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民庭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那么轻伤的鉴定标准是什么呢?
轻伤的鉴定标准是什么1
轻伤分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轻伤鉴定标准为:
1、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
2、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五条
5.1.3 轻伤一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以上。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轻伤的鉴定标准是什么2
法医鉴定轻微伤标准
轻微伤的鉴定标准为轻微损伤的下限,未达到标准的为不构成轻微伤。
(一)、头颈部损伤
1、头皮擦伤面积在5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2、头皮创。
3、头部外伤后,确有神经症状。
4、面部软组织非贯通性创。
5、面部损伤后留有瘢痕,外伤后面部存留色素异常。
6、面部表浅擦伤面积在2cm2以上;划伤长度在4cm以上。
7、眼部挫伤。
8、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9、眼部外伤造成实力下降
10、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26dB以上。外伤后引起听觉器官的其他改变。
11、耳廓创在lcm以上;耳廓缺损。
12、外伤后鼻出血;鼻骨线形骨折。
13、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14、涎腺其导管损伤。
15、外伤致使牙齿脱落或者牙齿缺损。
16、外伤致使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三度松动1枚以上。
17、外伤致下颌关节活动受限。
18、颈部软组织创口长度在lcm以上。
19、颈部皮肤擦伤,长度在5cm以上,面积在4cm2以上,或挫伤面积在2cm2以上。
(二)、躯干部和会 *** 损伤
1、躯干部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cm2以上,擦伤面积在20cm2以上,躯干皮下血肿。
2、躯干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在1cm以上或者创口累计长度在1。5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3、肋骨一处单纯性线性骨折;确证肋软骨骨折。
4、女性 *** 浅表损伤。
5、外伤后血尿。
6、会 *** 软组织挫伤。
7、会阴、阴囊、(阴)茎单纯性创口。
8、阴囊、(阴)茎挫伤。
9、脊柱韧带损伤。
10、损伤致孕妇先兆流产的。
(三)、四肢损伤
1、肢体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cm2以上;擦伤面积在20cm2以上。
2、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创口长度在l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3、肢体关节、肌键损伤,伴有临床体症。
4、手、足骨骨折。
5、外伤致指(趾)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四)、其他损伤
1、烧烫伤
(1)、躯干、四肢一度烧烫伤,面积在20cm2以上,或浅二度烧烫伤面积在4cm2以上;深二度烧伤。
(2)、面部一度烧烫伤,面积在10cm2以上;浅二度烧烫伤。
(3)、颈部一度烧烫伤面积在15cm2以上;浅二度烧烫伤面积在2cm2。
(4)、烫伤达真皮层。
2、牙齿咬合致使皮肤破损。
3、损伤致异物存留体内。
4、其他物理、化学、生物因素所致的轻微损伤。参照相应条款。
轻伤的鉴定标准是什么3
一、司法鉴定轻微伤赔偿标准
没有统一标准。轻微伤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
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二、轻微伤的含义
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了轻微伤的下限和上限。
上限为轻伤二级的下限,下限为构成轻微伤的更低门槛标准,凡是达到轻微伤下限而未达到轻伤二级下限的损伤构成轻微伤凡是未达到轻微伤下限的损伤其程度均不构成轻微伤或者称为皮肉痛苦。
三、司法鉴定轻微伤的量刑标准
1、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3、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
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4、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轻微伤主要是根据司法鉴定轻微伤的结果和实际的情节情况量刑的,不同的情节罚于不同的拘留日期和罚款金额,一般都是公安机关立案追究责任,受害人自己也可以到法院提出自诉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无论是重伤还是轻微伤,只要触犯了法律伤害了他人,都都受到不同的惩治。
轻伤鉴定标准
轻伤分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轻伤鉴定标准为:
1、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
2、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
【【法律依据】】
《更高人民法院、更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于发布的公告》第五条
5.1.3轻伤一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以上。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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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怎么鉴定
这样做轻伤鉴定:
1、申请。委托单位在办理各类案件中涉及损伤程度的法医学鉴定,统一由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机构作出。
2、支付鉴定费。
3、得到通知,并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指定医疗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4、拿鉴定报告。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这样做轻伤鉴定:
1、申请。委托单位在办理各类案件中涉及损伤程度的法医学鉴定,统一由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机构作出。
2、支付鉴定费。
3、得到通知,并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指定医疗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4、拿鉴定报告。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轻伤怎么鉴定标准
法律分析:轻伤判定的标准依据是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该标准由更高人民法院、更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受害人身体不同位置受到伤害,有不同的轻伤标准,包括颅脑、脊髓损伤,面部、耳廓损伤,听器听力损伤,颈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盆部及会阴损伤,脊柱四肢损伤,手损伤,体表损伤,以及其他损伤。轻伤又分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以手损伤为例,以下两种情况属于轻伤一级:1、一只手的功能累计丧失16%。2、一只手的拇指缺失或离断,尚未超过指间关节。其他具体的轻伤判定标准可参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法律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2.3轻伤一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 O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 O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O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 Ocm2以上。 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 Ocm2以上。 d)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 e)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 f)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2。 g)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 h)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i)一侧鼻泪管断裂;一侧内眦韧带断裂。 j)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30%以上。 k)鼻部离断或者缺损15%以上。 l)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1枚以上。 m)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n)损伤致张口困难Ⅱ度。 o)腮腺总导管完全断裂。 p)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5.2.4轻伤二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Ocm以上。 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 Ocm以上。 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Ocm以上。 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O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 Ocm2以上。 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 Ocm2以上。 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g)眼睑缺损。 h)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i)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 j)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k)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l)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 Ocm以上。 m)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 n)鼻尖或者一侧鼻翼缺损。 o)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突突骨折。 p)舌缺损。 q)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r)腮腺、颌下腺或者舌下腺实质性损伤。 s)损伤致张口困难I度。 t)颌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除外)。 u)颧骨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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