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司法解释)(非法拘禁罪和非法拘禁行为的区别)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3-01-17
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与量刑标准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或者其他强制 *** ,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立案标准:1、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2、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的;3、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4、非法拘禁,情节严重,导致被拘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5、非法拘禁3人次以上的;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没有违法犯罪事实的人而非法拘禁的;7、非法拘禁他人三次以上、每次持续时间在四小时以上,或者非法拘禁他人累计时间在十二小时以上的,应当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8、其他非法拘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量刑标准:1、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 *** 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2、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3、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4、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6、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 *** 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更高人民法院、更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六条 有组织地多次短时间非法拘禁他人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的“以其他 *** 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拘禁他人三次以上、每次持续时间在四小时以上,或者非法拘禁他人累计时间在十二小时以上的,应当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
《更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二条之一款 1、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2、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的;3、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4、非法拘禁,情节严重,导致被拘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5、非法拘禁3人次以上的;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没有违法犯罪事实的人而非法拘禁的;7、其他非法拘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非法拘禁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条件是:
1、有组织地多次短时间非法拘禁他人的;
2、非法拘禁他人三次以上、每次持续时间在四小时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累计时间在十二小时以上的;
4、其他标准。
【法律依据】
《更高人民法院、更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六
有组织地多次短时间非法拘禁他人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的“以其他 *** 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拘禁他人三次以上、每次持续时间在四小时以上,或者非法拘禁他人累计时间在十二小时以上的,应当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
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
非法拘禁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之一至第四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 *** 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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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更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 *** 利犯罪案件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第238条)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 *** 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 *** 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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