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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功夫20件商标被裁定无效,律师提醒:靠名人效应抢注商标行为有法律风险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2-11-06

极目新闻记者 刘冬莉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广州市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功夫”)有20件图形商标“无效”,并于8月25日出具“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被裁定无效的图形商标,均酷似李小龙的肖像及经典动作。

对此,律师提醒:试图靠名人效应打擦边球抢注商标行为,存在巨大法律风险。

2016年,真功夫对外发布新版Logo(上图为旧版,下图为新版)(图片来自网络)

真功夫20件图形商标被裁定无效

据中国商标网公示的《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显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李香凝是李小龙女儿,申请人股东李小龙有限责任公司为李小龙形象权的合法所有权人,二者均为李小龙利害关系人。2021年9月10日,申请人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认为争议商标使用了李小龙的经典形象作为商标,易使相关消费者误认为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与李小龙存在某种特定关联,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被申请人未经相关权利人许可使用李小龙经典形象作为商标,易对社会公共利益产生消极、负面影响。被申请人借助知名人士效应获得利益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国家知识产权局审理认为,李小龙是一代武术宗师,中国功夫首位全球推广者,好莱坞的首位华人主角,被誉为“功夫之王”,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之前,李小龙已是家喻户晓的公众人物,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广泛的影响力。争议商标与李小龙的肖像及经典动作几近相同,作为商标使用在特定商品上,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等特点产生误认,已构成2001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所指情形。因此,依照2001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2019年《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律师提醒:靠名人效应抢注商标行为有法律风险

极目新闻记者梳理发现,广州市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李小龙后人因商标的纠纷由来已久。

有报道称,早在2019年12月25日,Bruce Lee Enterprises, LLC(李小龙有限责任公司)就向上海二中院起诉真功夫,要求真功夫立即停止使用李小龙形象,并在媒体版面上连续90日澄清该公司与李小龙无关,赔偿经济损失2.1亿元及维权合理开支8.8万元。真功夫通过微博回应称,真功夫系列商标是由该公司申请、国家商标局严格审查后授权的,公司已经使用了15年。真功夫认为,其商标是否侵权,多年前也曾有争议,但其商标一直没有被判定侵权或者撤销的行政或司法结论。

2016年,真功夫正式对外发布了新的品牌形象和新版Logo。极目新闻记者对比发现,相比原版LOGO,新版LOGO在面部形象上做了处理,但其动作仍容易让人联想到李小龙。

今年8月,李小龙女儿李香凝诉真功夫一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8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真功夫20件图形商标“无效”。

“这种利用名人的肖像或是姓名抢注注册商标的行为其实屡见不鲜。”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显显表示,由于名人的肖像、姓名辨识度较高,承载着他们的形象和声誉,有着很高的商业价值。借助名人效应,消费者很容易将该名人与商品或服务提供者联系起来,认为商业活动与之相关。从这次事件可以看出,这种商标抢注行为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即便暂时商标抢注成功,一旦权利人提出异议或注册不当争议申请,该注册商标仍会面临被撤销的风险。而现在对于真功夫来说,后续还可能面临巨额赔偿。

此前,NBA明星迈克尔·乔丹指控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现“中乔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其姓名权。2020年底,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乔丹体育停止使用其企业名称中的“乔丹”商号和涉及“乔丹”的商标,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30万元。

张显显建议,企业一定要重视品牌战略和商标布局,在选择注册商标时坚持原创设计或是要得到授权许可,如果试图靠这种名人效应打擦边球,显然会为公司后续的发展埋下严重隐患。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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