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规定是,民法典1133条原文?(民法典第1133条规定是如何理解的)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3-01-11
我国民法典规定是,民法典1133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本条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继承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
民法典语言自由的规定?
(1)我国民法典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但是言论自由,不是无限制的绝对自由,滥用言论自由是法律不允许的。
(2)言论自由要受到法律的两方面限制:
之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
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3)谁公开发表了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公共利益的言论,谁就要对言论后果负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什么?
基本规定:
1,立法目的2,调整范围3,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
4,平等原则。
5,自然原则。
6,公平原则。
7诚信原则,8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
9,绿色原则。
10,法津适用11优先适用特别法。
12,效力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哪些规定?
民法典有物权法方面的规定,合同法方面的规定,侵权责任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人格权等方面的法律。
民法典1024条怎么规定的?
这个问题的参考答案:
《民法典》之一千零二十四条的内容是:【名誉权】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关于名誉权的相关规定,还有:
《民法典》之一千零二十五条 【名誉权的限制】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之一千零二十六条 【合理核实义务的认定因素】认定行为人是否尽到前条第二项规定的合理核实义务,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内容来源的可信度;
(二)对明显可能引发争议的内容是否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三)内容的时限性;
(四)内容与公序良俗的关联性;
(五)受害人名誉受贬损的可能性;
(六)核实能力和核实成本。
之一千零二十七条 【作品侵害名誉权】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为描述对象,含有侮辱、诽谤内容,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不以特定人为描述对象,仅其中的情节与该特定人的情况相似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之一千零二十八条 【媒体报道内容失实侵害名誉权的补救】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报刊、 *** 等媒体报道的内容失实,侵害其名誉权的,有权请求该媒体及时采取更正或者删除等必要措施。
之一千零二十九条 【信用评价】民事主体可以依法查询自己的信用评价;发现信用评价不当的,有权提出异议并请求采取更正、删除等必要措施。信用评价人应当及时核查,经核查属实的,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之一千零三十条 【民事主体与信用信息处理者之间关系的法律适用】民事主体与征信机构等信用信息处理者之间的关系,适用本编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