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白律师网,免费给小白普及法律知识。

分站导航

热点关注

阿白律师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8:00-22:00

当前位置:

阿白律师网

>

律所资讯

>

法律常识

独生子女奖励费(独生子女奖励费由谁发放)(80后独生子女和90后00后独生子女)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3-01-11

独生子女奖励费发放标准是什么?

一、独生子女奖励费发放标准是什么? 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 *** 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 *** 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 *** 给予奖励或者办理 养老保险 ; (三)独生子女死亡、 伤残 后未再生育或者 收养 子女的夫妻,由人民 *** 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 产假 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 工资 ,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前款之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具体办法和扶助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 *** 自本次修订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制定。 二、申领条件 1、双方申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且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的,可以向双方任意一方单位(无单位的向户籍地)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夫妻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二) 再婚 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三)夫妻合法生育或依法收养两个以上子女,只存活一个未超过18周岁的子女,且死亡的子女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但都未直接 抚养 ,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单方申领,用各自对方小孩的名字. (五)非婚生育一个子女后,已承担了相应的计划生育法律责任,办理了 结婚证 ,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2、单方申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育龄人员(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单方可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没有 结婚 的公民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二) 离婚 或丧偶前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离婚或丧偶后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三)一方再婚前有一个子女,但没有直接 扶养 ,另一方无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个子女后,初育一方可申领; (四)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只有一方直接扶养子女,且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直接扶养子女方可以单方申领。 我国在上世纪中,国家也是按照国情实行了独生子女政策,为了更好的贯彻此项政策,所以也有了独生子女奖励金。那么在近几年中,因为人口老龄化和年轻劳动力不足的情况,国家也是取消了独生子女政策全面放开二胎,希望能通过此项政策减轻国家老龄化的情况。

独生子女费补助标准

独生子女费补助标准:

1.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 *** 统筹解决;

2.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 *** 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 *** 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一般指独生子女奖金。 国家为鼓励个人参加计划生育并为计划生育者设立的奖金,中国的计生奖金金额较少。独生子女父母凭《光荣证》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是给独生子女父母的一种奖励政策。

一、办理《光荣证》的条件:

1、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再婚后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之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具体发放渠道:

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3、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4、农村居民,由乡镇人民 *** 发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独生子女奖励金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独生子奖励根据国务院办公室印发的《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方案》提出,中央制定计划生育扶助保障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独生子女补助标准提高,这意味着此前实施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将统一于国家基本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断增高,补贴形式由中央安排。

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1)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年满60周岁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励扶助金每人每年720元;

(2)独生子女家庭父母中,女方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的,享受国家规定的特别扶助金每人每年2400元;

(3)农村双农户的独生子女,婚前如遇划分宅基地和分配集体经济收益时按双份享受;

(4)独生子女高考成绩名列全市文理科类前三名,并被高校正式录取的,由市 *** 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计划生育奖励金;

(5)独生子女未成年时不幸死亡,夫妻无再生育能力的,由市 *** 给予一次性10000元的计划生育救助金;

(6)乡镇村另行制定的相关扶持配套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第三十二条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各级人民 *** 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标签:  

法律求助咨询
本站覆盖全国各省市律师事务所咨询,如果您有法律上的疑问,需要解答;或者您有法律上的求助,欢迎联系我们,我们在收到您的信息之后,安排您指定的律师事务所或者当地最近的律师事务所和您联系,协助您处理法律上的问题!
*

姓名

*

手机号码

*

户籍地址

  *

您的疑问

立即提交 《隐私保障》

分享:

qq好友分享 QQ空间分享 新浪微博分享 微信分享 更多分享方式
(c)2024 www.szjesu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SiteMap 联系我们 | 浙ICP备20220365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