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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人流(民法典人流手术)(民法典中关于人流)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3-01-10

成年人人流手术监护人是否需要签字?

一、成年人人流手术 监护人 是否需要签字? 不需要。这已经通行的做法。 无痛人流虽是小手术,但凡是手术都是有风险的,都需要签字才能进行;不过人流不比生孩子需要监护人签字,做无痛人流等只需要本人签字就可以了,所以你不要担心说做无痛人流需要家长签字才能做的说法。当然,更好是有好朋友相陪同行,能够有个照应。 二、法律定义 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我国《 民法典 》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 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详细介绍 1、未成年人的 法定监护人 :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祖父母、外祖父母;②成年的兄、姐;③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配偶;②父母;③成年子女;④其他近亲属;⑤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3、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上述范围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的,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 遗嘱 指定监护人。 4、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 监护权 ,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别规定之外,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 民事责任 仍由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承担,但委托监护人对此确有过错的,应 承担连带责任 。 一直以来法律都是倾向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当然成年人存在着监护的说法,一直以来都是流传于做人流的时候,做人流只需要当事人本人签字就可以了,这主要是为了防止一些风险的出现,并不需要监护人签字,除此之外,给大家介绍了一下监护人规定。

妻子擅自人流能要求赔偿吗

妻子擅自人流不能要求赔偿。因为妻子人流是自己在决定自己的生育权,没有侵犯丈夫的生育权。并且妻子人流伤害的是自己的身体,并没有伤害丈夫的身体。

【法律依据】

《民法典》之一千零三条

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之一千零四条

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

《更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三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之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民法典中妇女有权打胎吗?

民法典没有这样的规定。

但是,其他法律有规定。

女方打胎堕胎有绝对的自由。不需要负责法律责任。

但是因为该行为会影响家庭和谐,一般建议沟通后处理。

1、《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中规定,在正常情况下,妇女享有生育或不生育的自由,作为对等,男性也理应享有生育的权利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2、公民有权利选择生育与不生育,不生育也不应当受到歧视;

3、妇女自主人流是对自己身体的一种处分,是对“不生育”的一种自由选择。结婚本身并不意味着双方必须有孩子,妻子无论是自主避孕还是堕胎,都不构成对丈夫的侵权。

未婚人流违法那医院做人流也违法吗

不违法。

法律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只要女方愿意就可以生下孩子。没有结婚的情况下打掉孩子是不违法的。

根据《民法典》之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你有权自由生或不生孩子,打掉孩子不犯法,同时你还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堕胎的医疗费用及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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