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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民法典公益保护研讨交流,公益诉求的意义?(民法典保护公益提供立法支撑)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3-01-09

民法典公益保护研讨交流,公益诉求的意义?

公益诉讼的目的:有利于促进行政机关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加快法治 *** 建设。保障行政法治正常运行,倒逼法治 *** 建设提速,使行政诉讼制度结构更加合理。

公益诉讼的意义:

1、公益诉讼制度将保障人民参加国家事务的管理,切实成为国家主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法享有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权力,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特征之一,是社会主义制度不可动摇的政治原则。

2、公益诉讼制度丰富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形式,为人民 *** 的行使提供了新途径。

3、公益实施公益诉讼制度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它能极大地促进实现法治。

4、诉讼制度使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得到了司法保障。

公益诉讼意义在于运用司法手段来保护国家利益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规范一切组织和个人的行为,促进法治社会、法治国家的建立。

民法典658条原文?

《民法典》第658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此条规定体现了《民法典》在总体立法精神上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的良好风尚,明确将助残性赠与合同规定为“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的法定情形。

如此规定将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约束赠与人诺而不捐的行为,切实保护残疾人的权益,并为法官提供明确的司法裁判依据。

民法典658条怎么规定的?

一、民法典658条内容是什么?

1、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是民法典658条的内容,具体规定如下: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受赠人的主要权利义务

受赠人有无偿取得赠与物的权利,但赠与合同约定负担义务的,受赠人须按约定履行义务。对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物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在赠与属于附义务赠与时,受赠人应在赠与物的价值限度内履行所附义务,受赠人不履行其义务时,赠与人有权请求受赠人履行其义务或撤销其赠与。

二、签订赠与合同应注意事项

1、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

2、从赠与人的角度考虑,若赠与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建议不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因为一旦公证将很难撤销;从受赠人的角度考虑,若担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则应积极劝说赠与人将赠与合同进行公证。

3、如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对受赠人有一定的要求,则可作为一个赠与的条件。如果受赠人无法满足赠与人提出的条件,或者受赠人的行为让赠与人不满意,则赠与人可以名正言顺的拒绝履行赠与义务。

4、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约定办理有关手续的内容。

5、赠与人应在赠与合同中说明赠与财产存在的瑕疵,否则由此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责任。

除了法定不能被撤销的赠与合同之外,公民在与他人签署赠与性质的合同之后、将赠与标的 *** 给受让人之前,赠与人是可以撤销合同的。这里法定不能被撤销的赠与合同包括因救灾、助残等而签署的赠与合同。

民法典中关于公益诉讼的规定?

消费者哪些情况可以提出公益诉讼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7条规定:(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二)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可能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未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未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 *** 以及防止危害发生 *** 的;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作虚假或引人误解宣传的;(三)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景区、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存在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四)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规定的;(五)其他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具有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你学到了什么?

要说从《民法典》中学到什么,可能真的不是三两句话能说清楚的,也不应该是一个问答的量,前几天通过时,整个法律圈都炸了,必经作为国家法律“母法”的《民法典》对人们生活影响实在太大了。不过作为专业人士,看到这样他的问题难免又很感兴趣,加上前几天也初步的发了一些内容,所以我们还是来粗略的唠唠《民法典》这个话题。

一、体例结构

民法典的起草从建国后到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如果说从新中国成立后的之一部法律《婚姻法》开始计算的话,历时近70年,几辈法律人的心血成就了今天的国之重典,从结构上来说共计1260条,分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家庭婚姻、继承、侵权责任七编,就在5月28日通过这一天,整个法律圈各种言论可谓万马齐喑,有说“专业选得好、年年似高考”的、有说“半生所学、毁于一旦”的,也有搬出第1260条来论证民法典的威力的,毕竟在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中,《民法典》内容最多,条文最多,也达到了十万字之最,更重要的是,《民法典》的出台直接废止了几十年来陆续通过的《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所以大家开玩笑说“半生所学、毁于一旦”。

二 具体内容

不过说到《民法典》的具体内容,就真的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了,虽然这部法律达到了1260条之多,但是它并不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新”制定法,这话怎么说呢,因为我们《民法典》的制定思路就是汇编制,先将各编制定成单行法,陆续施行,待各编都成熟后再汇编在一起,现有《民法典》各编中,只有人格权编没有制定单行法,但是人格权编的具体内容又实际上散见于《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等单行法律中,可以说,整部《民法典》95%的内容都是现行有效各单行法律规定了的,所以不管是内行还是外行,不必恐慌,只需要翻着《民法典》和相对应的单行法,找到对应发条,即可理解民法典的具体规定,关于完整的内容,请看下图:

把该图认真看一遍,即可了解民法典的体例及大致内容,再有针对性的学习其中一些新规,就可以熟练掌握民法典了。

三 《民法典》新规

要说到《民法典》新规,可以说几条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

1、规定了离婚冷静期,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未成年人在 *** 游戏平台大额充值、在直播平台大额大赏主播的,可以退款;

3、职场、校园等场所性骚扰得到遏制,法律规定: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4、高空抛物伤人,整栋楼同赔(除非能证明自己不是伤人者)、物管对高空抛物伤人担责,公安机关、城管等部门应当尽快调查高空抛物责任者;

5、 *** APP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可能面临巨额赔偿及行政处罚。民法典规定,APP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

6,高利贷从此绝迹,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针对高利贷频发、 *** 借贷无序、金融借款变相高息,民法典有了明确态度,从此再有高利贷的,法律将严打,我们期待更高法院司法解释;

7、小区电梯广告收益归业主共享,过去很多年以来,我们一直看到,每个小区的电梯里都挂满楼宇广告,但绝大部门地区都没谁过问广告收益的归宿,实际上这个规定也不算新规,在《物业管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公共区域属于业主共有,收益也归全体业主共有,但一直未上升到法律层面,这次,民法典明确规定,该类收益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附言

鉴于民法典出台时间太短,我们也都还在学习过程中,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一起学习,一起总结,有什么困惑的,可以留言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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