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鑫募捐赔偿款是对法律、正义、道德的亵渎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3-01-07
江秋莲诉刘暖曦(刘鑫)案二审宣判第五天,围绕法院判决的近70万赔偿,1月3日,江秋莲在微博发文披露,刘暖曦正对法院判决的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江秋莲申请微博管理员处理和关闭刘鑫的微博账户。刘鑫在2日晚和3日通过微博先后回应募捐称,“会公示去向”,称打工挣钱后会全部归还。1月4日,刘鑫的新浪微博账号个人页面显示,“因违反社区公约,该用户处于永久禁言状态。”
如果说江歌案中的刘鑫,面对江歌因为自己被害,选择逃避和自保,而没有出手相救,可以从人的“本能”角度给予一丝谅解的话,此次募捐赔偿款的行为,则将其彻底钉在了“耻辱柱”上,没有任何可以狡辩的理由了。因为,在绝大多数人的认知里,都不可能想到比这更无耻的行为。这也让人更有理由相信,为什么刘鑫可以面对江歌被害,不仅不感到愧疚,反而通过消费江歌案来赚钱了。原来,她原本就是一个极其自私、极其阴暗、极其无耻的人。
殊不知,面对社会关注度如此之高、影响如此之大的案件,法院能够最终做出刘鑫有明显过错、需要做出赔偿的判决,一定是经过深入调查、反复研判、多方征求意见、仔细分析评估案件后做出的。也就是说,刘鑫的过错是客观存在的,是完全符合法律行为要件的。既然法院做出了公正的判决,如果刘鑫是一个懂法的人,就应当自觉地履行赔偿责任,真诚地向江歌与她的妈妈认错。可是,刘鑫不仅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没有好好地予以赔偿,反而用反法律、反正义、反常理的行为,通过网络募捐的方式来筹集赔偿款,无疑是对法律、正义和道德的亵渎。
我们注意到,虽然刘鑫的无耻行为被中止了,但是,仍然获得了700多人次的打赏,获得打赏款2.56万元。我们不能说这些打赏者都是无知的,都善恶不分。但是,能给刘鑫这次打赏的人,也绝不是一个能够明辨是非的人,绝不是正直的人。能够分清好坏、对错和善恶的人,是不可能给刘鑫打赏的。
可以预料,这些给刘鑫打赏的人,平时看到真正可怜的人,是绝对不会伸出慈善之手的,甚至会对慈善行为嗤之以鼻。但是,他们却能够给刘鑫打赏。原因就在于,他们原本心里就没有装着善,而是嫌事不够大,是习惯挑战正义、挑战法律、挑战道德的人。也就是说,讨钱者与给钱者属于同一类人,只是没有找到共同表现的机会。而江歌案给了他们一直表现、一直表演的机会了。
只是,在这一问题上,绝大多数人的眼睛是雪亮的,是明辨是非、知道对错、清楚善恶的,是内心刻着正义、法律、道德的。因此,当刘鑫募捐赔偿款的消息出现了,绝大多数人都十分气愤,都在严厉谴责刘鑫的无耻行为。
刘鑫通过江歌案,从一个自私、阴暗的人变成一个有一定流量的“明星”,并在发出募捐赔偿款的短短两天时间内,就获得700多人次的打赏,确实有点出人意料,也让人进一步感到,网络是一个容易让人灵魂扭曲的载体,如何才能让网络更好地为人类服务,更多地传递有温度的力量,确实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否则,会让正义受伤、道德受困、法律受累。
面对一个灵魂已经完全扭曲,心灵已经没有净土的人,给刘鑫打赏,实际是在害刘鑫,是让刘鑫在“还有支持者”的幻觉中,变得更加自私、更加阴暗、更加没有灵魂和良心。
刘鑫的行为,也给了社交媒体一次深刻的教训。像刘鑫这样的人,今后还能不能允许其登录社交媒体,如何登录社交媒体,如果再发生类似事件怎么办,等等,这是当下需要思考的问题。如果刘鑫不能痛改前非,真正做一个有点良知的人,其生存环境会越来越差。但凡有这种自私、阴暗心理者,待人也不可能真诚,如何与其相处,也会成为其他人重点考虑的一个问题。
如果说在江歌案中,刘鑫还只是一个自私、阴暗的人的话,在募捐赔偿款问题中,刘鑫就不再是一个简单的自私、阴暗的人,还是一个卑鄙、无耻的人,这场闹剧,应当让刘鑫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