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白律师网,免费给小白普及法律知识。

分站导航

热点关注

阿白律师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8:00-22:00

当前位置:

阿白律师网

>

律所资讯

>

法律常识

民法典关于下岗补偿规定,70后下岗职工有补偿吗?(民法典关于下岗补偿规定,70后下岗职工有补偿吗)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3-01-07

民法典关于下岗补偿规定,70后下岗职工有补偿吗?

当时是为了减轻企业和国家的负担,不但是七0后,六0后,五0后,都下岗了,当日正在工作,企业宣布矿产的职工,是有一定补贴的,企业跟你交三,五年的养老金,一或者是减免一部分养老金,如果创业可以免交一定的税金,所以这就是一个国家历史的过度,当时对于这部分人是难,接受的,好的是国家的政策好,

90年下岗工人有什么补偿?

一、下岗工人补助

1.有条件的发放生活费;

2.达到提前退休年限自行选择退休;

3.达到提前或正常退休年龄个人勉缴养老金。

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规定

1.下岗职工(男、女)工龄达到30年以上,全日制毕业包分配的大学本科生工龄26年以上、专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每月领取600元左右的基本生活费,达到“提前准退休”年龄段后,本人可以自行选择退休,或选择不退休;

2.若本人选择提前退休的,停止发放基本生活费,按其退休工资发放。

3.若本人愿意拿基本生活费的,直到正式退休,基本生活费自行停止。

2002年破产国企下岗职工国家如何补偿?

2002年破产国企下岗职工国家补偿如下:

国企破产后,最复杂可能就是员工的安置问题。如果不能安置地,只能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由于破产属于人为不可控制的突发因素,涉及到是按照经济补偿和赔偿的界限问题。

经济补偿一般是按照在企业工作一年,发给一个月的标准工资;但是如果涉及到经济赔偿,标准就要高很多,经济赔偿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

经济补偿标准为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发给一个月的标准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半年以下按照半年计算。标准为工资为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员工本人12个月工资的平均值;如果本人实际工资高于当地 *** 部门公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3倍计发,但是最多不能超过12个月。

除了经济补偿以外,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失业保险金待遇是根据缴费年限来计算的,缴费1年以上,5年以下的,更高领取月数为12个月,5年岁以上10年以下的,更高领取月数不超过18个月,10年以上更高领取月数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级人民 *** 规定,一般都是低于当地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标准,高于当地城市居民更低生活保障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医疗保险由失业保险基金来支付。

国家对下岗职工有什么补助?

一、下岗工人补助

1.有条件的发放生活费;

2.达到提前退休年限自行选择退休;

3.达到提前或正常退休年龄个人勉缴养老金。

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规定

1.下岗职工(男、女)工龄达到30年以上,全日制毕业包分配的大学本科生工龄26年以上、专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每月领取600元左右的基本生活费,达到“提前准退休”年龄段后,本人可以自行选择退休,或选择不退休;

2.若本人选择提前退休的,停止发放基本生活费,按其退休工资发放。

3.若本人愿意拿基本生活费的,直到正式退休,基本生活费自行停止。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下岗职工安置补贴标准?

下岗工人如果要下岗,那么单位需要对下岗工人进行补偿,这个是我们以前比较常见的,通常情况下,安置补偿的标准是按照员工在公司工作的时间进行确定,每工作一年就需要支付一个月的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 *** 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更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职工安置费

企业破产,职工必然面临一个再就业的问题。所以企业破产中,解决职工的就业安置问题关系要破产能不能顺利进行,社会矛盾能不能平稳处理。它是企业破产,尤其是国有企业破产过程中要处理的一个重大问题,它是一个 *** 负担起社会责任的体现。

标签:      

法律求助咨询
本站覆盖全国各省市律师事务所咨询,如果您有法律上的疑问,需要解答;或者您有法律上的求助,欢迎联系我们,我们在收到您的信息之后,安排您指定的律师事务所或者当地最近的律师事务所和您联系,协助您处理法律上的问题!
*

姓名

*

手机号码

*

户籍地址

  *

您的疑问

立即提交 《隐私保障》

分享:

qq好友分享 QQ空间分享 新浪微博分享 微信分享 更多分享方式
(c)2024 www.szjesu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SiteMap 联系我们 | 浙ICP备20220365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