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算命的规定解读,民法典579条是什么?(民法典+法律常识)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3-01-06
第五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如下: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本条是关于不履行金钱债务的违约责任的规定。
民法典对算命的规定解读,民法典579条是什么?
《民法典》第579条:“有拖无欠”的金钱之债。第五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如下: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本条是关于不履行金钱债务的违约责任的规定。
由于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具有很强的可替代性,因此对于金钱债务不存在履行不能的问题,也就是说,凡是金钱债务,债权人都可以要求债务人实际履行,因此本条规定了一方凡是不履行金钱债务的,对方都可以请求支付。
即使发生不可抗力,通常也只会导致金钱债务的履行迟延,不会导致履行不能,因此不可抗力也不能免除金钱债务的履行。如去年到今年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导致债务人没能及时交租,还房贷,还信用卡等,如果债务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请求减免一定租金、变更还款期限等,是可以得到支持的,但一般不能完全免除其金钱债务。
民法典506条?
第五百零六条的规定如下: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本条是关于免责条款无效的规定。
本条规定了两类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损害,事先约定免除责任,不予赔偿的;二是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财产损失的,即使约定免责,该免责条款也无效。这里有几个问题值得注意:一是造成人身损害的,不考虑主观是否有故意或重大过失,都不能免责,合同约定的免责条款无效;二是免责条款无效,不影响合同以及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也即是说合同是否有效,仍然要看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免责条款无效,合同仍然有效的,双方仍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不因存在无效的免责条款,而免除合同的履行,否则仍要承担违约责任;三是本条款主要针对事先约定免责的情形,如果是事后一方免除对方责任的,一般是有效的。也就是说,在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发生之后,双方签署协议,一方免除对方的责任,只要不存在其他无效情形,这种合同或条款是有效的。
基于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法律禁止在合同中事先约定,如果未来造成对方人身损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可以免除责任,这是为了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避免交易中占据优势的一方滥用优势地位,损害对方的基本权利。
算命的是违法不?
算命的行为并不是违法的,这并没有损害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但是如果怂恿他人从事犯罪或者侵害他人及国家社会利益的这便是犯罪,构成共同犯罪,他诋毁你的话,其实算是侵犯了你的人身权利,但是我国的法律规定只有构成伤害的才追究其民事责任,不然不构成犯罪。建议你参考民法通则。这样其实斌没有违法
民法典第191条解读?
关于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起算,《民法典》第191条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算。 丰南区人民法院法官孟寅生——理解与适用需注意的是,如果年满18周岁之前,其法定 *** 人选择与侵害人私了的方式解决纠纷,受害人在年满18周岁之后,可以依据本条的规定请求损害赔偿。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18周岁之日起计算。
其具体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本法第188条3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即从年满18周岁之日起计算3年;复核本法第194条、第195条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情形的,可以相应中止、中断。
如何理解民法典926条的规定?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六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 *** 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是,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
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是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
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以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