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228不能设立民法典224条规定(《民法典》第228条规定)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3-01-06
民法典224条规定?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 *** ,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二百八十八条司法解释?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处理相邻关系的法律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用水、排水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
【通行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相邻土地的利用】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相邻通风、采光和日照】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相邻不动产之间不可量物侵害】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维护相邻不动产安全】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使用相邻不动产避免造成损害】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民法典第242条规定?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
本条是对国家专有物特别保护的规定。国家专有物,指只能为国家所有而不能为任何其他人所拥有的财产。当法律规定某一项财产属于国家专有时,这项财产就只能为国家专有,任何其他人都不能拥有,也不能在国家专有财产上设置他人的所有权,还不能通过交换或者赠与等任何流通手段转移所有权。国家专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但不限于:1.国有土地;2.海域;3.水流;4.矿产资源;5.野生动物资源;6.无线电频谱资源。
民法典227规定?
民法典》第227条将《物权法》第26 条中的“依法”二字删除,允许没有法律依据的无权占有采取指示交付的方式,扩大了指示交付的适用范围。
《民法典》第227条规定的第三人即指能够对 *** 标的物(动产)进行物理意义上直接占有和直接控制的一方,既包括根据债权关系,如租赁、借用、保管、动产质押协议而占有动产的人,又包括非基于合同等关系、不具备法律上的正当原因而占有动产的无权占有人,例如甲将自己收藏的古董出售给乙,该古董被丙盗去,甲向乙 *** 他对于丙的返还原物请求权来代替实际交付,丙是《民法典》第227条所指的“第三人”。
民法典282条违反了怎么办?
《民法典》是2021年1月1日才生效的。 违法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要罚款,并要求恢复原状。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