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都有什么变化,民 法典 对 离婚 后 孩子 改姓 有 变化 吗?(2021民法典离婚改姓需要什么手续)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3-01-05
民 法典 对 离婚 后 孩子 改姓 有 变化 吗
原来的民法总则仅是民事方面原则性的规定,新民法典将许多单独的法律全都纳入其中,比如侵权行为法,物权法,婚姻法,继承法等。
民法典有几个版本?
民法典出台受到大众的关注,人民出版社、法律出版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等相关出版社快速上线不同版本“民法典”单行本及相关图书。大字版、便携版、精装版、公报版、实用版……各出版机构以不同策略“排兵布阵”,力争满足不同读者群的需求。
一部法律出台后,学习了解其内容是读者的首要需求。于是,契合不同读者群需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单行本之一时间上线。法律出版社推出的32开版、64开便携版、便于做笔记记录的大字条旨版等《民法典》单行本,在各大电商平台以及法律专业店销量名列前茅。近日,该社推出的《民法典条文对照与重点解读》也受到读者青睐,销量猛增。据记者了解,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的《民法典》公报版目前已销售近30万册,民法典精装版销售近5万册。中国法制出版社也推出了大字版、64开便携本、实用版、16开精装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含新旧与关联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挂图》等多版本单行本及相关产品,并且在线上线下销售良好。
随着读者了解学习需求的深入,相关出版机构也根据自身特色布局后续产品线。据刘海涛介绍,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后续还将推出由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释义及适用指南》,《民法典总则编简明知识读本》《民法典物权编简明知识读本》等针对七个分编的简明知识读本,以及《漫画民法典》《民法典普法三字经》及宣传挂图等一系列特色产品。目前这些图书正在紧急 *** 过程中,预征订情况良好。
法律出版社市场研发部主任王晗告诉记者,该社目前已经出版及在筹划中的民法典系列产品有20余种,除各版本单行本之外,还涵盖以漫画形式解析民法生活法律问题的普法读物《身边的物权法》、由全程参与立法的民法专家杨立新教授解读重点新规的学术著作《中国民法典新规则要点》、由人大法工委参与立法人员编写的研究性权威立法资料《民法典立法背景与观点全集》,以及由资深法官立足司法实践编写的实务操作指引、法学教材以及法律职业考试等各种类型的图书产品,民法典相关电子书、音频课程等多种形式的产品也都将陆续上市。
中国法制出版社计划出版的民法典相关图书分为四类:一是文本、汇编类;二是释义及应用类;三是实践和理论成果类;四是在坚守传统出版阵地之外,策划推出多种形式的公益普法活动和数字产品。据该社相关负责人介绍,民法典实践和理论成果类选题将是该社后续很长一段时间的出版规划。
此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也在当当、京东等平台开启了《中国民法典释评》(10卷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条文精释与实案全析”(上中下册)等产品的预售。值得一提的是,《中国民法典释评》(10卷本)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利明领衔、各分编牵头人主笔。该社法律分社社长郭虹表示,该套书总计700多万字,王利明、崔建远、夏吟兰、杨立新等权威作者以独著、合著的形式撰写。书中对于每一个条文都有从立法背景介绍到相关的法学理论、所涉及疑难问题等的详细解析,非常契合法官、律师等专业读者需求。
北京大学出版社副总编辑蒋浩则表示,该社的产品宗旨是为学术及教学服务。除了尽快推出几部手册类的法律条文及新旧条文对照表以外,该社并没有介入前几波的单行法及法条释义图书大战中,而是将民法典类图书的重点选题稍微滞后。“我们会按既定规划完成参与民法典制定的几位重要民法学者的学术文集的编辑出版。从他们学术文集的字里行间,读者可以领略到我国民法典制定及法典条文篇章结构争议的来龙去脉,也为民法理论的整合发展提供重要的学术文献资料。”同时,该社还组织了民法典条文评注类作品的策划出版。
除了图书产品的策划推广,相关出版社通过研发电子书、有声书、音视频课程研发等数字产品,以及探索多种线上宣传形式,助力民法典宣传。例如,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领导下,中国法制出版社协助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 *** 了系列数字形式的民法典宣传资料,如《民法典与生活同行》系列挂图、《生活中的民法典:看图学法》普法图书,民法典公益宣传片《新时代的人民法典》,线上民法典高端对话,民法典主题动漫、数字展览等。法律出版社也适时在民法典图书的宣传中采用短视频、免费音频课程等营销新玩法。例如拍摄“编辑教你如何选择《民法典》图书”“读懂民法典、读懂一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 短视频、上线供读者免费学习的“解读民法典”音频课程。虽然《中国民法典释评》(10卷本)等作品尚在预售阶段,人大社已接连为读者带来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利明、秘书长王轶等多位权威专家的公益直播课。
据悉,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将和《法制日报》社合作,在线上开展名家讲典、专家论法、大咖释法及各种培训讲座。该社还计划和京东、当当等平台合作,组织专家作者、编辑为读者进行直播讲解。依托《漫画民法典》一书,该社计划推出系列漫画短视频。同时,也会在旗下的“百姓法治宝典”APP、法宣在线平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平台推出民法典普法专题和相关数字产品。刘海涛强调,该社去年收购的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平台为定位的“法宣在线”,目前已覆盖1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拥有约360万活跃用户。充分用好“法宣在线”平台宣传民法典,对该社以及平台来说都是重要任务。下一步会继续推进平台与出版社内容资源的结合。
善意取得民法典的变化
民法典第二编第九章第311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 *** 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2)以合理的价格 *** ;(3) *** 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善意取得的之一个条件就是受让财产时是善意的,也就是并不知道 *** 人无处分权。怎么认定是否为善意,一般房屋交易通过房屋中介,机动车交易通过正规二手车交易市场,从形式上比较容易认定为善意。第二个条件是以合理的价格受让。如果受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且不能做出合理的解释,就不能认定为善意取得。最后一个条件是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不动产依法应当登记,所以如果是 *** 不动产,即使具备了前两个条件,但是未登记,那么也不认定为善意取得。上述三个条件必须全部具备才能认定为善意取得。
讲解民法典的变化形成与颁发的过程?
一、《民法典》是调整民事关系的基本法,是完善我国民事立法、健全经济法制、建立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大步骤。
二、《民法典》既是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也为民事和经济审判工作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
三、《民法典》对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民法典雇主责任的变化?
《民法典》生效后的法规变化
原《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9条、第11条,是与雇主责任直接相关的法规,原文如下:
第9条——与“对外雇主责任”相关,第2款定义“雇佣活动”: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第11条——第1款与“直接关系-个人劳务(雇佣)”的“对内雇主责任”相关,第2款与“间接关系”下的“对内雇主责任”相关: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上述法条中,对内雇主责任、对外雇主责任的规定都有,“雇佣活动”包括“其他劳务活动”,使得只要是个人提供服务都有可能承担雇主责任。无论这是否合理,法规本身还是比较清楚的。《民法典》生效前实务中大多数涉及雇主责任的判例都要引用上述法条。
但《民法典》生效之后,上述法规已经被删除,现在与雇主责任相关的主要法条是:
《民法典》第1191条——第1款与“直接关系”下的对外雇主责任有关: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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