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侵权编为啥重要,民法典侵权的意义?(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意义)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3-01-05
民法典侵权的意义?
以往侵权救济主要根据《侵权责任法》以及诸如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道交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等一众司法解释来实现。如今,侵权责任以单独一编编入民法典,以法典化的形式构筑更加科学、全面的体例和结构,同时与人格权编等其他法律相协调,对于权利的保障和法律的适用具有重要的意义。民法典侵权编1168和1170条区别?
因,民法典1168条规定内容是:
之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而,民法典1168条规定内容是:
之一千一百七十条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故,两条规定的区别是:1170是对1168条的补充说明。
民法典侵权编全文?
之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侵权责任编的调整范围】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之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之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无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之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承担方式】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独立成编的意义?
合同独立成编,侵权责任成编
合同作为债的下位概念,提升到与物权平行的一编,虽肢解了统一的债的理论体系且不符合民法理论体系的结构安排,但其具有现实意义:
首先,法律根植于文化,与请求权的概念相比,国人更认同责任的概念。如基于合同的请求权与违约责任;其次,重塑债编或债的总则,具有难度且得不偿失,合同法甚至经济合同法的实际施行效果表明,合同成编并不影响法学理论体系,重塑反而会增加非法律人的学习成本与难度;最后,作为债的发生原因之一的合同,是债理论体系构建的起源与重要内容,合同通则与债的总则两者存在较多的重复内容,但在国内交易与跨国贸易的蓬勃发展中,合同已有了独立存在的实践意义,比如,民法典合同编条文共计526条,独占41.75%;又如跨国贸易中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于此,合同独立成编,可谓大势所趋,与时俱进。
侵权作为债的发生原因之一,侵权责任的独立成编,其意义在于:
一是其与合同独立成编并行的需要;二是相似的文化因素,国人看待认识侵权,着重于其“侵权责任”的保护手段而非债的发生原因,既往的侵权责任法对其定位亦在于其保护手段的功能,侵权责任在我国已有了新的意义。三是侵权责任法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表明其无重塑的实用主义上的意义。
充分认识颁布民法典的重要原因?
一、《民法典》是调整民事关系的基本法,是完善我国民事立法、健全经济法制、建立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大步骤。
二、《民法典》既是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也为民事和经济审判工作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
三、《民法典》对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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