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四百五十条,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释义?(民法典四百五十条,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释义是什么)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3-01-04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释义?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 【虐待俘虏罪】虐待俘虏,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法典504条?
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条文要义本条是对法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合同效力的规定。
民法典第61条第3款规定:“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对此,究竟应当如何确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等超越权限订立合同的效力问题,需要作进一步的规定。
与第61条规定相衔接,本条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在订立合同时超越权限,对于这种代表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要的标准是相对人是否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如果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超越权限,这个相对人就是非善意,订立的这个合同就不发生效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就可以以此对抗非善意的相对人,主张合同无效或者不生效。如果相对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订立合同超越权限,且无过失,即相对人为善意,则该合同发生法律效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超越权限而对抗善意相对人,不得主张该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504条规定内容?
第504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民法典469条全文?
民法典469条是关于合同形式的规定。具体的规定是: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民法典404条如何理解?
《民法典》第四百零四条 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例如甲为一出租车公司,向乙借款200万元,约定2020年12月31日偿还,并以其所有的20辆出租车设立了抵押担保,均办理了抵押登记。2020年9月1日,乙将20辆出租车进行了更换,并将旧车按市价出售给了丙,已交付,乙已按约定支付了部分价款。甲将旧车卖给丙的行为属于正常经营活动,丙已经向甲支付合理价款,已取得车辆所有权,则适用《民法典》第四百零四条,乙对车辆的抵押权不能对抗买受人丙,已经 *** 的车辆自动解除抵押关系,乙对丙所有的车辆不再享有抵押权。乙可适用《民法典》第406条第二款“抵押人 *** 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 *** 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 *** 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可对价款请求权主张物让代位权,请求甲以 *** 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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