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担保追偿权时效,担保法司法解释担保人追偿时效是几年?(民法典担保人追偿权的诉讼时效)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3-01-04
担保法司法解释担保人追偿时效是几年?
三年
担保人行使追偿权的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进行保护,除非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法律依据:《民法典》之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追偿权诉讼时效?
1、担保人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之日起3年内。
2、担保追偿权是指担保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之后,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
从担保追偿的定义可以看出,追偿权必须是在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之后才能够行使,如果担保人并没有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任何责任,担保人是不能够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的。
3、担保人在行使追偿权时还应当注意诉讼时效的限制。
《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