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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导语(民法典解读全文)(民法典全文解析)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3-01-03

1月1日起建工优先权行使期限调整 调整至18个月

【导语】日前,更高人民法院发布《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1月1日起建工优先权行使期限调整至18个月,这对建工行业算是一大利好,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详细情况。

1、本次《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与民法典相配套,做了修订。其中最受关注的是第四十一条: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小编注:原相关规定为六个月)

2、优先受偿权期限延长,施工企业重大利好。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作为保障建筑工人利益及时得到实现,维护建筑施工企业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长期以来发挥了重要作用。

3、《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4、工程领域普遍存在拖欠工程款,也经常出现结算拖沓而导致结算期限延长的情形。原相关规定建设工程优先权行使期限为六个月,容易出现承包人因未及时起诉主张优先受偿权,因行权期限过期而丧失优先受偿权。之前出现过很多案例:施工单位起诉时超六个月,要求优先受偿权被法院驳回。

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已由原“6个月”变更为“18个月”,进一步放宽了承包人的行权时间,更加维护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对建筑施工企业来说无疑是一项重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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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屏幕突然不受控,可能是由于以下几种原因所造成的: 原因一:触屏操作可能有误,点击时手指准确触碰到按键位置,滑动时手指与屏幕保持接触。 如果是虚拟按键手机,为防止误触上方图标,在虚拟按键的最上方设置了很小的盲区,点到了盲区就没有反应。 原因二:如果是手机充电或连接电脑时屏幕出现自动跳屏,可能是数据线和充电器不是原装适配,电压不稳定而跳屏,建议用华为标配数据线和充电器。 原因三:部分第三方软件比如“一键锁屏”会与系统自带的锁屏冲突,导致跳屏的现象,如跳到锁屏界面、相机界面等情况。建议卸载第三方“一键锁屏”等类型的软件。 原因四:手机运行软件过多会导致触摸屏无反应,这时可以重启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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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之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可以用于处理2019年发生的案件。 实际上,用民法典处理与适用原来的《侵权责任法》处理,并没有任何区别。 《民法典》之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感情不和离婚一方不离怎么办(另一方怎么办)

导语

离婚,有的夫妻相对轻松,商量好有关合同,到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离去《离婚证》就可以了。可是,对于离婚夫妻有不同意见者,就要经过法院了。对于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坚决离婚的,在过去法官是难以判离的。现在,《民法典》实施,这种情况也容易判离婚,但是一个充分必要条件就是要求离婚者分居必须一年以上。

正文

离婚,现在也是一种习以为常的事了。可是,离婚的难易却有很大差别:有些夫妻商量好相关事宜,签定了离婚合同,到民政局办理手续就好了,有些夫妻要闹到法院,让法官判明事非了。经过法院判处离婚的夫妻,往往是一方认为缘分尽了,另一方认为还可以在一起凑合,于是这样夫妻的离婚便走向法庭。夫妻走向法庭要求离婚,一方坚决不同意,另一方坚决要离,这样的婚姻如何才能结束,我们看看《民法典》给出的答案。

时琴与丈夫因为离婚闹到法庭,她能离成吗?为此她专门请了律师

时琴在北方山区的农村长大,是家中的老大,自小任劳任怨,孝顺父母。在婚姻选择上一直挑拣,她没别的要求,就想找一个城里人,所以挑挑拣拣的就成了大姑娘。侯恩家在县城,属于郊区人,母亲没有文化,父亲在一家设备厂工作。侯恩长得可谓一表人才,要身高有身高,要模样有模样,平时善于勾搭女性。因此耽误了学习,上学不行,中学毕业后就在家混,现在开一家贸易公司,混口饭吃。别看侯恩善于谈恋爱,可是他的条件非常高,一般的就是玩玩而己,玩腻就拉到,结婚不可能,所以到了30岁了还是单身一人。30岁的男人还没有结婚,在县城来说就比较危险了,一般是光棍的料啦。所以,在侯恩30岁那一年,侯恩的父母就比较着急了,发誓在31岁之前一定要让儿子结婚。于是老两口劝说儿子找媳妇会生活就可以,摸样一般就说得过去,意思是不要太挑了。在劝说儿子的同时,老两口又不断联络亲戚朋友及媒人,要求她们给儿子介绍对象,同时放风出来,介绍成功必有重赏。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一时间侯家就忙开了,侯恩忙着不停地与女人见面,其父母忙着接待亲戚朋友、媒人。忙了一阵子,侯恩的媳妇仍没有消息,县城不大,大家都互相了家,好的人家不愿意他,差的他也不愿意别人。热闹过后的一个星期天,侯家又来了一位女性,50多岁,是当地有名的媒婆。她这次过来是给时琴提亲的,凭她的三寸不烂之舌,把时琴夸成了一朵花。侯家原来对农村女性是不感兴趣的,可是经过一番折腾,又不得不降低条件,农村的条件好也可以。听媒婆介绍了时琴的情况,就答应见一面。不想见面之后,见了身材修长瓜子脸的时琴,侯恩的眼都直了,两人又聊得痛快,就这样两人就定下婚事。因为两人都不小了,都怕夜长梦多,所以两人认识不到两个月,就定了结婚的日子。这个日子离侯恩的31岁还差三个月,等于侯恩提前完成了父母的任务,这让侯恩父母笑得合不拢嘴,当然大力支持。

结婚的时光是美好的,可是这种美好对于时琴来说有点短暂。结婚不到一个月,侯恩就露出了他的本性。由于疫情原因,侯恩企业的外贸生意受到严重影响,企业有微博盈利变成亏损,有小亏变成大亏。亏损也没事,你想办法弥补啊,找别的事情做啊,他不是这样想。见公司不行了,他也不管了,就开始放纵自己。游玩、吃喝、与朋友打牌等等,整天逍遥起来。时琴心想这样不行啊,别的不说总要过日子吃饭啊,再说娘家父母还对自己期盼支援啊 。于是时琴就苦口婆心地劝丈夫,一是坚持,二是找出路。可是,侯恩是死活扶不到墙头上去,他对时琴的新鲜感已经过去,而且也没想过好好过生活,不仅不听时琴的劝告,而且还开始动手打时琴。这还不算完,又开始与旧相识眉目往来,有一次让时琴酒店抓个正着。在酒店抓住侯恩与时琴相识后,侯恩一点不脸红不羞愧,与时琴说大家只是玩玩。 这个事让时琴对侯恩彻底失望,她看不到未来,看不到希望,于是下定决心与侯恩离婚。

侯恩听说时琴要离婚,坚决不同意。侯恩有侯恩的想法:之一,他认为男人离不开女人,在家有老婆,在外也会有女人。第二,男人玩女人是天经地义的,不仅他玩,其他人也在玩,这个时候候早晚会接受会理解的,只是时间问题。第三,男人还是要有个老婆,还要传宗接代,相比起来时琴是不错的,所以为了传宗接代他要有老婆,这个老婆就是时琴。经过反复考虑,他坚决不离婚,可是他也不想改变自己。怎么办,时琴决定起诉离婚。时琴清楚记得,过去她有个亲戚离婚,男方怎么都不同意,两人在法庭闹了五年之久都没有离成,最后她的亲戚因病含恨离开了这个世界。

现在诉讼离婚怎么走,是不是也与过去相同,想到这些她就不寒而栗。既然离婚的决心已定,自己又不知道该怎么办,她就聘请了有关律师。律师听了她的情况,告诉她现在离婚相对过去容易,但她要这样做:01,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根据她的情况,一般来说法院之一次不会判离婚;02,之一次不判离婚后,你与丈夫分开生活。分居一年之后,再提起离婚,这时法院一般都会判你们离婚。因为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夫妻分居一年以上提出离婚的,原则上同意离婚。 根据时琴的具体情况,律师建议在法院之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时琴就远走他乡到外打工,让侯恩找不到。等一年后再回来,如果到时候侯恩改正好了可以考虑继续生活下去;如果侯恩一如既往不思悔改,再提离婚基本就能成功了。时琴觉得律师说得有道理,决定按律师说的做。

结束语

对于夫妻离婚,一方不同意,另一方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这样的离婚往往是比较恼人的,主要是时间跨度长、变数多。在2020年以前,这样的离婚法院有时候要判几年都不准离婚。2021年,《民法典》实施,对这种离婚状况有了新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到法院起诉离婚的,如果之一次法院不能判决离婚,双方分居满一年后,可以第二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所以,《民法典》实施后,夫妻离婚变得容易了。但是要注意:

之一,第二次起诉的时间必须要在之一次宣判一年后,因为法律规定的分居的时间必须满一年。

第二,这种离婚的时间比过去大大缩短,但也需要一年半至两年的时间,这个离婚者心里要有数,不要着急。

第三,为了婚姻的长久幸福,两人婚前要多了解,不要急于结婚。因为结婚之后是实实在在过日子的,所以婚姻需谨慎。

德国民法典和法国民法典的异同

一、立法风格和语言方面的差异。

1、《德国民法典》有意识地放弃了通俗易懂性和民众教育的特点,采用了大量的概念化术语,高度重视其规定的准确性、清晰性及完整性,因此语言抽象深奥、艰难晦涩。

2、《法国民法典》通俗易懂、优雅简洁,处处激荡着公民权利与自由的 *** ,因此有学者说法典是一部“出色的法国文学著作”,文辞浅显,对在民众中的普及做出了实质性的贡献。

二、形式结构上不同

1、《德国民法典》在结构安排上沿用了学说汇纂学派理论的五分法,五部分内容各以一篇设定。在债法、物法、家庭法和继承法四篇之前综合有名为“总则”部分的一篇,

该篇针对一些确定的基本法律制度,即法律职业者无论是在债法或者是在物法、继承法和家庭法,甚至在整个私法领域中都要加以运用的法律制度。

2、法国民法典》采用“三编制”:简短的导语(即总则)仅包括6条;随即是之一编“人”,它首先包括有关“民事权利享有”的规定,接着是有关国籍取得与丧失的规定;第二编(财产及对所有权的各种限制)首先包括了关于物的一般规定,

然后是对物权及物之收益和使用权作了规定,继之为关于用益、使用和居住权以及役权方面的规定;其余全部条款全部归于第三编“取得财产的各种 *** ”之中,这样安排的结果使法律体系凌乱不堪,法典结构上不够完善。

三、立法思想和内容上不同

1、《德国民法典》中,契约当事人形式上的平等与自由资产阶级思想显然支配着契约法,这种法律思想体现为契约自由与契约诚信原则。该法典的侵权行为法是以过错责任原则为基础的。不过这个原则已在有关意外事故所致损害的救济方面被立法和司法判例大大削弱了。

在家庭法方面,《德国民法典》最初也带有市民社会时代的保守和家长制的特征,有关婚姻生活事宜的决定权和全部的亲权只存在于丈夫的一方。

2、《法国民法典》是以启蒙运动和理性法所确立的信念为基础的,即一种理性的社会生活秩序为基础。在内容上,《法国民法典》的债法中首先贯穿的是契约自由原则;

《法国民法典》的家庭法仍旧反映出家父权下的家庭状况:丈夫和父亲是家庭的首脑,只有家庭的首脑才享有对子女的家父权。

相同点

《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概括了在历史发展的某个阶段上法国人民和德国人民对法律所作的贡献,它们的颁布使世界法典化的进程达到了更 *** ,这两部法典在民法的发展史上形成一个新的转折点。

以上内容参考 中国法院网——《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的比较分析

如何快速离婚(如何才能快速离婚)

导语

2021年《民法典》实施了,也就是说新的婚姻法也就实施了,这是关系到每一个百姓的大事。婚姻,有结婚也就有离婚。关于离婚,《民法典》实施前后时间规定肯定不同了,双方自愿离婚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者多了一个月的冷静期。一个月的冷静期,对于离婚者来说是漫长的。那么,2021年以后,有没有快速离婚的 *** 呢,当然有,前提是:双方自愿离婚且就孩子抚养、财产分配、债务处理达成一致意见。至于办法,本文告诉你。

正文

2021年过去了大半,有些过不下去的夫妻想离婚。对于想离婚的夫妻多数当然是希望办得越快越好,可是当他们办理的时候却发现离婚没有原来那么容易了。因为新婚姻法实施了,按照规定即使是双方都同意离婚且是自愿离婚,民政办理离婚的部门也要给一个月的冷静期,冷静期过后才给办理。很多人在问,新的婚姻法实施后,难道没有快速离婚的 *** 了吗?办法当然是有的。

袁与小涵要离婚,经律师出招,只用几天就解决了

小袁与小涵都是事业型的人物,结婚多年了,两人没有孩子,都以做事业为主。两人没有孩子,不是两人不能生,而是婚前说好的先做事业。结婚几年,晃来晃去都30多岁了还没有孩子,女方没什么事,可是男方坐不住了。一是看看别人与自己同时结婚的,大部分都有了孩子,而他们两个人仍然孤苦伶仃,小袁心里不是滋味。二是小袁的父母催促。看到别人的儿子才20多岁都当爸爸了,自己的儿子30多了还没动静,老两口心里着急,不断地催促小袁。三是社会的闲言碎语让小袁非常难受。有人看他俩结婚多年仍没有孩子,就造谣说他们有问题,各种谣言都有。小袁是个有名的孝子,父母的话是一定要听的,再者小袁自身也确实想早早抱上儿子,于是就与妻子小涵商量要孩子的事。 可是小涵的事业正处于关键时期,坚决不能当下要孩子,于是小袁与小涵两个原来要好的夫妻进入了冷战期。

按小袁的想法,冷战个一两个月小涵会改变想法的。时间到了2021年的5月,两人冷战半年过去了,事情没有得到改观,小涵反而给小袁下了最后通牒:目前生孩子不可能,以后是否要孩子要根据事业而定,如果事业搞不好孩子可以不要;如果小袁急于要孩子,两人就离婚吧。小袁听了小涵的话,知道小涵是认真的,因为他对小涵太了解了。经过认真考虑,小袁征得父母同意,就答应了小涵离婚的想法。既然大家都同意离婚,小涵想早日解决,这不是怕对方变心的问题,而是专心搞事业的需要,小涵太注重自己的事业了。按现有的婚姻离婚办法,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有一个月的冷静期,要顺当离婚最快也要一到两个月时间,太磨人了。有没有时间更快的 *** ?小涵有位同学是位民事律师,小涵告诉了同学自己的想法,这位同学考虑了一番,如此这般告诉小涵要这么做。

小涵回到家与小袁商量一番,两人决定走法律程序,小涵到法庭起诉小袁离婚。法庭接了小涵的诉状,研究了两人的状况,决定先调解,调解不成再走法律程序。过了几天,小袁与小涵接到法院通知调解,在法官的调解下两人达成了调解结果。根据调解法院很快就给了离婚调解书,从两人决定离婚不到半个月就离婚了。在新的婚姻法既《民法》实施后,这个离婚速度是不是很快了,你自己考虑吧。

结束语

《民法典》实施后,也是我们新的婚姻法实施的时间。新的婚姻法对夫妻离婚做了新的规定,这就是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的时候,为了防止后悔反悔现象的发生,增加了一个月的冷静期。冷静期过后,如果双方没有改变初衷,仍坚持按原来谈好的条件离婚,民政部门才给予办理离婚手续。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民法》实施后,即使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时间至少要一个月以上才能离成。而一个月的时间什么变化都会发生,原来同意离婚的可能返回不离了,所以有人说新的婚姻法实施后,离婚变难了。

通过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办法总比困难多,只要双方想离婚还是可以快速离婚的,前提条件是:

01,双方同意离婚,并就离婚的孩子抚养、财产分配、债务处理形成统一意见。

02,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一定的条件,男女双方要清楚了解并一定要配合,形成统一行动。

所以,在新的形势下快速离婚的办法还是有的,但要有两个前提:一是双方都自愿离婚;二是双方就孩子抚养、财产的分配、债务的处理形成一致意见。这与民法典实施以前是相同的,不同的是要快速离婚采取的途径不同了,以前是直接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就可以了,现在是需要法院走一遭才可以。

如果两人有一人同意离婚另一人不同意,或者两人不能就孩子抚养、财产分配、债务处理形成统一的意见,对不起只有法庭相见了,这样的离婚方式真的是不能快速解决的,短的几个月长的一两年都有可能,短期内解决想都不要想了。

世界那么大,人口那么多,人与人之间相见已是不容易,男女之间能走在一起结为夫妻更不容易,所以婚姻能延续尽量还是延续吧,离婚不能彻底解决问题,除非你离婚后不在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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