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性骚扰,2021民法典骚扰怎么规定的?(民法典2021 骚扰)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3-01-03
2021民法典骚扰怎么规定的?
性骚扰是指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之一千零一十条 【性骚扰】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为什么新民法典中规定,女性对男性性骚扰,也可能被送入大牢?
新民法典真的有这样的规定吗?我感到有点扯。
清洁工为了打扫厕所,进出厕所,实际上都会有意地回避里面的人。如果里面有人,她们往往都会自觉地避开,等人走了才进去。或者进去以后,在门口作个标记,以示有人在里面工作。难道真的有清洁女工会乘着有男人在里面而进去看人的小鸟?我感到这太匪夷所思了。
从心理上来说,做清洁工的人,尤其是打扫厕所的人,大都不会以自己的职业为豪。她们在工作的时候,会放松到有闲心去看你的小鸟儿吗?我想,更多的是希望自己早点打扫完,早点完事走路吧。就是真的不小心撞到,也就当是看到个小肉瘤吧,哪里有心去欣赏?
那些认为女清洁工去厕所搞卫生,是为了窥探男人的隐私,还要把女清洁工扭送到公安机关的人,内心是多么的狭隘和肮脏。这种人大概看男医生给女病人看病,女护士给男病人打针也是会想入非非的吧?
民法典和刑法关于女性性骚扰和 *** 男性是怎么规定或者说定义的?
这个问题问的是有现实意义的,因为前不久就出现了女乘客骚扰男滴滴司机的事件,虽然最终女乘客被滴滴平台永久封禁,但也带来了一个问题,就是在女性性侵男性时,法律如何保护男性的问题。
这里问了两个问题,一个是女性性骚扰男性,另一个是 *** 男性,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我分开解答下
一、关于性骚扰的问题。性骚扰以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但民法典出台以后,这种情况得到改善。
《民法典》之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这里对性骚扰进行了定义,按照这条规定,性骚扰包括以下含义:
1、要求违背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双方你情我愿,那当然不构成性骚扰。
2、形式不限,包括言语、文字、图像、肢体等方式,也就是不限于语言或者肢体的骚扰,只要让他人感知到,不舒适就属于性骚扰。
3、性骚扰是关于性方面的骚扰,如果不涉及性,则不构成性骚扰。
4、性骚扰的对象不限于女性,这里规定为“他人”,也就是不管是男对女,还是男对男,或者女对男,女对女,都可能构成性骚扰。
按照这条的规定,如果女性对男性进行性骚扰,受害人同样可以要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赔偿精神损失等。
但是具体到刑法上,并没有专门的性骚扰方面的规定,女性性骚扰男性,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可能构成强制猥亵罪,但那个时候可能就不仅仅是性骚扰的问题了。
二、关于女性 *** 男性民法典规定的只是民事法律关系,如果达到 *** 的程度,当然主要归刑法管了。
但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 *** 只限于“妇女”,也就是说如果女性 *** 男性的话,不够刑法意义上的 *** 罪。
但《刑法》近年来进行了修改,在《刑法》第237条中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 *** 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把强制猥亵的保护对象扩大到了男性。
所以,如果女性 *** 男性的,可以按照强制猥亵罪对女性进行定罪处罚。
如果是成年女性猥亵男童的,则构成猥亵儿童罪,按照强制猥亵罪从重处罚。
当然,女性 *** 男性,给男性造成了生理和心理伤害,男性也可以主张民事赔偿。
《民法典》之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之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女性故意侵犯男性,男性可以要求加害女性承担侵权责任,具体包括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等。
综上,我们可以看到,在民法典和刑法中,对于男性性权利的保护要弱于对女性性权利的保护,这是基于传统女性弱势的原因,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男女平等的意识逐渐上升,男性的性权利也应当得到保护。
在法律加强保护之前,男性出门在外,也要保护好自己哦。
我是家子,十年法律人,关注我,从故事里学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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