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工地十级工伤赔偿明细表模板(广东中山工地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10-10
在中山工地发生十级工伤,劳动者可以获得以下赔偿: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 7 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 个月。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 个月。
4、停工留薪期工资: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5、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6、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
7、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8、营养费: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赔偿标准仅供参考,具体赔偿金额可能因地区、工资水平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劳动者在申请工伤赔偿时,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建议参考:
1、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后,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治疗。
2、劳动者在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时,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3、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问题时,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医疗费用发票等。
4、劳动者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 13 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 11 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 9 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 7 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以上内容具体告诉你关于中山工地十级工伤赔偿明细表模板的问题的答案,除此之外,本文还介绍了中山工地十级工伤赔偿明细表模板的具体流程。相信你已经从文中得到了你想要的答案。如果您还想咨询中山工地十级工伤赔偿明细表模板的相关问题,可以咨询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