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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结婚必备东西和证件有哪些?(结婚需要准备什么证件及东西)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10-03

如果双方是中国公民且是在我国境内那么是需要带上自己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然后如果有其中一方是离过婚的,那么还需要带上自己的证,然后去办理就行,不过一定是双方出于自愿,并且是达到了适婚年龄才可以办理。

一、结婚必备东西和证件有哪些?

结婚必备的证件分为以下情况:

(一)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二)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中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中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二、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

(1)本人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公民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该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3、外国侨民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所以如果是初次结婚,那么双方就带上自己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然后到其中男女双方户口所在地的一方的民政局部门去申请登记结婚就行了。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必须是已经满了我国的,而且双方必须是没有近亲属的关系,以及双方必须是出于自愿,才能够登记结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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