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结婚登记的法定条件有哪些?(苏州结婚条件是什么)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10-03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苏州市男女办理登记手续,必须符合法定年龄条件,本着自愿同意的前提下,男女双方不存在血亲关系,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此外,对于地点的选择,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
一、苏州结婚登记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领取的法定条件:双方自愿、均无配偶,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我国的《》倡导自由,按理来说每个人都具有结婚的权利,其实不然,按照我国的法律规,至少以下几种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一)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罪。
(二)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三)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四)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五)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应当准予离婚。
二、办理结婚证需要准备的材料证件有哪些?
(一)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红底,2寸(5*3.8cm),半身双人照,3张(可当场拍照);
(三)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关系声明。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三、办理结婚证准备材料注意事项有哪些?
1.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去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更正。
2.没有户口簿、身份证不能办理结婚证。若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或开具相关证明。
3.集体户口则携带户籍卡或集体户口中个人的那一页的材料办理或去集体户口所在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凭借户籍证明办理。
综上所述,结婚证是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持户口本、身份证以及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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