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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恋爱算不算诈骗,怎么处理?(网络恋爱诈骗为啥一般不立案)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10-03

网上恋爱是否算作欺诈行为,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对方以为目的,则不算作婚姻欺诈行为,若对方谈恋爱的目的是骗取财物,使用欺诈手段,取得受害者的信任,那么就算作是诈骗行为。

一、网上恋爱算不算诈骗,怎么处理?

构成的因素中包含了: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两类,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如果是在被隐瞒欺骗的情况下,那么网恋自愿转账也是算诈骗。如果在网恋时不慎被骗,那么我们可以通过收集交易证据,比如微信、支付宝转账,银行卡转账记录,网络聊天截图等,证明其行为属于诈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罪如何处罚?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合同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的财物。有以下三种行为都属于合同诈骗,其一是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其二是收取对方给付的货款后逃跑;其三是虚构的单位,冒用他人名义签合同。

55律师来源链接:https://www.ea5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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