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诈骗不立案是可以的吗?(恋爱诈骗可以申请不起诉吗)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10-03
恋爱诈骗不立案是可以的。因为在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对方确实在恋爱期间实施了诈骗行为的,是没有办法进行立案的。一般来说认定恋爱期间诈骗是比较困难的,但是公安机关会受理协助处理。
一、恋爱诈骗不立案是可以的吗?
恋爱诈骗不立案是可以的。以恋恋爱为名实施诈骗活动的,公安机关并不是不立案,而是没有足额的证据证明对方实施诈骗,如果有证据证明实施诈骗,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就会立案。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二、恋爱诈骗的相关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三、诈骗案件需要什么证据
(一)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1、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2、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过程、周围环境、具体手段、经过、造成的危害后果等;
3、犯罪的动机和目的,实施犯罪的前后经过,用什么方法(如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达到骗取受害人财物的目的;
4、问明作案工具及来源、去向;
5、与被害人的关系,有无纠纷等其他原因和情节;
5、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特征、衣着等的了解情况;
7、问明所骗取的钱款、财物或其他物品的去向;
8、共同犯罪的,应查明犯意的提起、策划、联络、分工、实施、分赃等情况,以及每一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地位和作用。
(二)被害人陈述
1、问明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持续的时间,特别是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手段和方法;
2、问清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的关系;
3、问清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
(三)证人证言
及时询问现场目击证人,询问事实情节、被骗取钱款、财物特征及价值、嫌疑人、受害人各自体貌特征等情况。
(四)物证、书证
1、实施诈骗行为所使用的工具、赃款、赃物应当拍照附卷;
2、购物发票、字条、借条、日记、票据、证件、证明、等书面材料等。
(五)鉴定结论
估价鉴定、技术鉴定等。
(六)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监控录像、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经过的录音、录像资料等。
(七)辨认笔录
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对受害人的辨认,对物品、文件的辨认,对与案件相关地点、处所的辨认等笔录。
(八)勘验、检查笔录
现场勘查图,现场照片、录像,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含提取、扣押现场遗留的可能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品、文件清单)等。
通常来说恋爱是属于一种非常隐私的行为,在这期间如果利用恋爱关系进行诈骗的通常不太会留下诈骗的证据,因而公安机关对于案件的立案工作也变得比较困难。但是如果后续收集到了有效的证据,还是可以追加处理,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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