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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办理结婚要户口本吗?(办理结婚需要户口本吗)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10-03

男女办理要户口本,具体情况下还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以及相关照片来进行处理,可以按照提出申请、提交材料、部门审查、办理的程序来进行处理,具体情况可以咨询登记部门。

一、男女办理结婚要户口本吗?

男女办理结婚要户口本,还需要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本人无配偶。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二、《》对于结婚的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对于男女办理结婚的具体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的, 如果对相关事项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特别是当事人如果不符合结婚的条件的,那么婚姻登记机关是无法进行婚姻登记处理的。

55律师来源链接:https://www.ea5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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