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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签房屋租赁合同(6篇)(续签房屋租赁合同)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10-03

续签房屋租赁合同 第1篇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 房屋地址: 乙方(承租方): 房屋地址: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有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房地点:甲方同意把室的房屋租金給乙方,并保证该房的合法出租性。

二、房屋用途:乙方所租房屋仅为所用,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三、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如期将房屋归回甲方。

四、租金:每月 元RMB。

五、租房押金:本次合同不再另外支付押金,按上次的协议已支付贰仟贰佰伍拾元整(2250RMB),租房终止后,凭甲方所开具的押金收据,将上次的贰仟贰佰伍拾元整(2250RMB)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六、付款方式:乙方每 个月支付一次,共支付RMB。

七、甲方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该房屋的结构和施舍均能正常使用;

2、室内外正常维修由甲方负责;

3、甲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单方面提供租金,否则算作违约处理。

八、乙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把该房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3、本合同终止时,甲方需对提供的设施进行清点、检查移交,如有损坏、短缺应照值或酌情赔偿;

4、乙方如因使用不当损坏房屋及其设施的,应负责修复原状或予以经济赔偿。若水、电、煤气使用不当导致人身伤亡和意外事故,与房东无关。

九、违约处理:

1、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房屋,没收剩余房款,如不足抵过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2、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应按一个月租金像乙方支付违约金,并退还剩余房款及租房押金;

4、如乙方因非房屋问题中途退房,需按一个月租金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退回剩余租金及押金,否则没收剩余房租及保证金。

5、如乙方租期已超过,乙方既不续签本合同也不退房,甲方对该房有权作出处理,后果由乙方自负。

十、补充条约与之前一致。

十一、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照《_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作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 如因洪水、地震、火灾、拆迁和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拒力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全面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签名:

电 话:

乙方签名:

电 话:

签约时间:

续签房屋租赁合同 第2篇

1、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怎么续签的问题详情如下:一般情况下,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房屋承租人还想续租并且与房东达成一致的话,可以签订续租合同。

2、法律依据:《_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续签房屋租赁合同 第3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继续承租双方于20xx年11月11日签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所属房屋院落一事达成如下协定:

1、甲方由原来的北京仟意恒源商贸中心现变更为戴顺意,乙方名称不变。

2、租赁年限续签半年,即20xx年11月11日至20xx年5月11日。半年租金为肆万肆仟元整,一次性支付。

3、水、电、暖气费用按现价格使用支付。

4、20xx年11月11日签定的《治安目标责任书》及《防火安全责任书》的甲方均变更为戴顺意。本协定自签定之日起,戴顺意正式变更为原《房屋租赁合同》及《治安目标责任书》及《防火安全责任书》的甲方,行使甲方责、权、益。乙方依然为北京汉唐天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同时行使其责权益之权力。

5、甲方变更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治安责任书》、《防火责任书》除本协定另行约定的条款外,其它条款及内容继续有效,具有法律效力。至本协定期满为止。

6、本协定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续签房屋租赁合同 第4篇

首先,承租人需要注意与你签订合同之人是不是房屋的产权人,如果不是,则可能存在着代理关系或者转租关系。若存在代理关系的,需要有产权人委托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最好经过公证);若存在转租关系的,则需要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约定如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不真实时,转租人应承担何种责任。

其次,在如何支付租金和押金的问题上,具体几个月支付一期租金由各人自身状况决定,在合同中必须约定清楚每期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以及逾期未支付的违约责任。需要提醒的是,无论是支付租金还是押金,如果通过银行划账方式支付的,最好直接划入产权人名下的账户,并留好相关划款凭证,以此进一步控制资金风险。

再次,合同应当根据不同的违约情形,约定不同的违约责任。比如,如果出租人逾期交付房屋,或者租期结束承租人逾期退租的,可约定每日按高于租金标准收取违约金;如果出租人擅自收回房屋,或者承租人擅自退租的,可约定一次性承担较高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支付未使用租期的租金作为违约金。此外,对于家具、家电等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义务也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还有一种情况是承租人迟迟不缴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对此,出租人可以用承租人的押金作抵扣。同样的,承租人可能也会遇到出租人拖延维修相关设施、设备的情况,对此,承租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出租人拒不维修的,承租人可以代为维修,但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并且承租人有权从应付租金中等额扣除。

最后,除了住宅租赁,也要谈谈写字楼、商铺等非住宅租赁。承租人一是要注意产权证上的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如果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与承租的实际用途不符的,则承租人可能面临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无法通过相关审批手续等风险;二是要了解相关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将要经营的业态不符合相关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比如承租

一个不可以经营餐饮行业的房屋准备开设酒店,必将导致人力、财力的浪费,在无法确定的情形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特别约定相关事宜作为解约条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违约责任。

续签房屋租赁合同 第5篇

永久建筑可以办理产权证,租用土地到期,土地上的建筑物归出租人所有。租地盖的房不能办理房产证,原因如下:

1、在租赁的土地上面即使盖了房子办理产权证也不是承租人的,因为我国的土地政策是地上物属于地主,而且盖房子还必须获得地主的同意,一般如果在租赁合同注明新增的地上物在终止租赁关系以后应该获得补偿就比较合理了。

2、规定租赁合同期限不能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

3、永久建筑可以办理产权证,租用土地到期,土地上的建筑物归出租人所有。

关于土地租赁最高期限的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_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所以除特别主体意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续签房屋租赁合同 第6篇

房屋租赁续约分为两种情况:

(一)原承租人要求续租时的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续租时出租人要求合理变更某些条件

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靠近国家,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或者在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地区,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较高的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定出合理的新的租金。

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就是放弃优先承租权,出租人即可与别人建立租赁关系。

新的租赁合同成立后,当任何一方有过失或故意侵害了对方的正当权益时,就有可能影响新合同的效力。例如,在完成租赁合同的登记手续后,出租人提出收取押租或其他额外费用,妨碍承租人居住使用,或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交租,则对方可以提出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违约人支付引起的费用和赔偿失去的合法权益。

2、租约到期出租人没有提出新的条件

承租人按原租约继续交租被出租人接受,则视为租赁关系延续,并且是不定期的租赁关系,出租人没有正当理由时,不得终止。

3、租约到期出租人不愿意继续出租

未订立续租合同,则承租人就应将房屋返还出租人。如果承租人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或双方约定的时期内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给承租人找房搬家的时间,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并有道义协助承租人找房。

承租人也应按期腾房。如果承租人不积极找房和按期腾房,出租人有权在当地政府许可范围内提高房租。

(二)出租人要求按原租约条件继续出租时的处理

1、租约期满后不同意按原租赁合同续租

承租人要求降低租金,或要求出租人对房屋维修改建、要求准予变动房屋用途才续租,即作原租约终止或按新租约不成立处理。承租人应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找房搬迁,出租人也有道义帮助找房。承租人搬迁前占用原房的,应照前租约交房租。

2、出租人以原租约期满为由随意抬高房租

一般不允许此类情况的发生,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承租人不积极找房或找到了房逾期不迁时,出租人可以抬高租金标准。例如这时双方争执不下,应按照可加租的精神,由房管机关作出仲裁,或由法院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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