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的具体流程是什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干什么的)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10-02
劳动争议仲裁的流程如下:
1、申请仲裁: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
2、受理仲裁: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建议参考:
1、在申请仲裁前,建议当事人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准备好相关证据。
2、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守仲裁庭的纪律,积极配合仲裁庭的工作。
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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