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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轻工合同(精选3篇)(轻工工程合同范本)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10-02

钢结构轻工合同 第1篇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_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根据互惠互利、配合协作的精神,在对本合同进行充分理解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共识,自愿订立本合同,并严格执行。

一、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金额:

二、 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

按甲方指定地点(紫林广场B栋工地)(小河星河国际城工地)、现场验收交货。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前3-10天下达的书面采购计划,保证按照书面计划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全部货物供应到甲方指定地点。注:市场缺货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三、 交货的方式:

1、乙方应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所需费用包括运费、吊装费及卸车费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不能按时交货,赔偿甲方损失,每天每吨按拾元人民币计算(每月按30天计算)。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验收标准与方法:

(1)、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验收。

验收标准与方法:

(2)、材质证明书必须随货同行。

(3)、货到先验收后使用,甲方如有质量异议,应在货后3日内向乙方提出,过期视为验收合格使用,一切责任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责任。

(4)、因质量发生争议,双方同意共同取样并送交省级检测站进行检验,并以该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出现不合格品,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包退包换。

五、数量验收:

(1)验收方法:一级钢盘元以过磅为准(东方交易市场计量单为准)螺纹钢以理论计算为准,甲方收料人签字为生效。甲方可以用电子称复量,一次性计量误差在200Kg以内。

六、付款方式:

甲方每月按货款的总金额支付百分之伍拾(50%)给乙方,现金或银行支票,欠款部分加价每天每吨按人民币柒元计算。主体完工叁个月(月按30天计算)之内所欠的钢材款必须全部付清,如有付不清所欠的钢材款,就按每天每吨加收人民币拾元计算(月按30天计算)。

七、违约责任: 违约方负责一切损失。

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此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8日30 合同订立地点:贵阳市云岩区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价款结清后废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钢结构轻工合同 第2篇

发包单位:

立协单位:

承包单位:

甲方将本工程纳博工贸二期厂房(二幢)的钢结构屋面分部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上海市承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施工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 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方式:全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包文明施工)

4、承包范围及内容:车间一、二中的屋成钢结构分部工程

二、工程项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具体以实际施工时间为准。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上海市和上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必须设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抓安全工作,并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教育,教育全员工做到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3、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4、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如需向甲方借用的,应办理借用手续,并应当场检查验收(安全保险装置是否齐全有效、电路接触情况是否良好,使用是否正常等,否则不能借用。)乙方一经借用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用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等安全事故,全由借入方负责。

5、甲、乙双方施工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和甲方的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造成后果的,均由该方承担一切责任。

6、施工前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施工中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有关规定。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有关要求,接受甲方督促、检查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检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8、在施工中乙方必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正确使用好个人防护用品。施工人员的防护劳动用品、用具均由乙方自理;甲、乙方都有权应督促施工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具。

9、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时刻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处处应遵章守法,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统一安排,不违章作业,不野蛮操作,不私拉乱接电器设备,不带小孩、妇女进入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对在施工中发现安全隐患及苗头及时排除并上报。

10、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开展经常性的遵纪守法教育,教育职工不做违法事,不偷拿工地财物和他人钱财,不无理取闹、不吵架,遵守社会公德,做文明公民。如有违者按工地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1、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在施工期间出现大小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如出现伤亡、重大火灾等重大事故(包括造成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乙双方应协力进行抢救,事故损失、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12、本协议同工程承包协议同日签字后生效,望双方严格执行,如由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的,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13、其他未尽事宜。 本协议与工程承包协议内容有不符的以工程承包协议中的条款为准, 有关安全生产详细内容及违规责任处罚条款,按工地规章制度执行。

补充:

1、施工期间,在乙方施工区域内,乙方必须指派专职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安全工作。

2、在乙方施工期间施工区域内出现安全事故,全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3、乙方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严禁违章操作。施工期间造成甲方建筑物损坏的,应按实赔偿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甲方: 博蓝公司二期厂房项目部 乙方:屋面钢结构承包公司

代表人: 承包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钢结构轻工合同 第3篇

甲方:

乙方:

根据《_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及内容

1、工程名称:德轮橡胶股份有限公司水泵房、空压站轻钢结构活动板房

2、工程内容:20m*水泵房单坡平房和50m*14m双坡平房

第二条 工程造价

1、水泵房(单坡平房)按合同单价/平方米包干结算(含税金); 空压站(双坡平房)按合同单价/平方米包干结算(含税金)。

2、水泵房工程建筑面积约 (¥:后按实际面积据实结算。

3、在合同实施期间,本合同单价不因市场或国家、省、市政策性的调整而调整。

第三条 工期及调整

1、开 工 日 期:以我方下达开工令日期为准。

总 日 历 工 期: 天(其中水泵房不得超过天)。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①、施工场地的水、电及场地外施工道路未接通,障碍物未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②、甲方负责供应的设备、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示能保证施工需要或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影响施工进度;

③、不属包干范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地质资料不准确,影响施工进度;

④、施工中停电、停水一天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⑤、非乙方原因签证不及时影响下道工序施工;

⑥、因不可抗力(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延误工期的;

⑦、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

⑧、非上述原因因延误工期,由乙方负责,工期不予以调整。

第四条 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经双方协商要求达到标准。

2、本工程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为评定工程质量等级的依据。

第五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方式

1、 总工程造价45%,剩余总工程造价5%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2、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将竣工结算文件送甲方审查,甲方应在收到完整的结算资料之日起 5 日内审核完。最终结算值以甲方的预结算部门及审计部门根据本合同条款审定的结算值为准。

4、乙方对甲方的审核结果有异议时,应在知道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以甲方的审核为最终结果。

5、本工程支付均以承兑汇票方式结算。

第六条 甲方职责

1、协助乙方及时办理施工用水、电、施工现场定置管理、安全等手续。

2、做好施工场地的平整,负责距施工场地最近点50m以外水、电、道路的接通工作,满足施工用水量、用电量的需要,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做好施工场地外进出道路的接通及维修,拆迁清除全部障碍物(包括架空的或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的有关资料。

3、委派甲方代表,负责施工前期准备工作,负责隐蔽工程及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签证,工程量的核实及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等工作。

4、按合同规定支付进度款,办理工程结算,支付工程结算款。

第七条 乙方职责

1、开工后2天内,按照施工需要,办理好水、电的使用手续;施工过程中余土余渣倒往指定地点,按规定按期交纳水、电使用费;按甲方现场定置管理的要求组织施工,动用甲方的设备、工艺管道、建筑物、铁路、公路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办理施工手续,采取相应的施工措施。

2、负责施工场地内临时道路、水、电等管线的铺设、管理、维护工作。

3、开工前向甲方提交施工设计图及材料表 2 份。

4、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要求及甲方代表的指令施工。

5、工程交工验收后天内,交合格的竣工资料和图纸送甲方主管部门。

6、乙方必须保证施工安全,如发生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如属乙方安装原因或材料本身质量原因造成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在质保期满后或质保期内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乙方必须负责修补,且乙方只能收取成本费。

第八条 检查与验收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施工图、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现行建筑工程施工和安装工程施工的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并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

2、隐蔽工程及中间验收必须经甲方有关人员联合检查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乙方在工程具备隐蔽条件并自检合格后,在准备隐蔽验收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代表在接到乙方隐蔽工程检查报告单后24小时之内组织检查、验收,否则乙方可自行隐蔽。

3、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代表,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甲方,质监站,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并签字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 工程量签证

现场发生的确需进行签证的工程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及有关人员,并在二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工程量签证单,甲方代表及有关人员在二天内审核完毕,并办理好签证,按规定返回签证单。如若超过期限则签证作废。

第十条 材料

本工程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或者检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若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复验不合格,则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无条件更换材料。工程材料差价按工程结算的有关规定办理结算。

第十一条 保修

1、按_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乙方对所建工程进行保修。

2、保修期限:

活动板房保修期限为两年。

保修期从项目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 工期奖、罚

1、按合同工期完工者不奖不罚。

2、工期每延期一天(按日历工期)由乙方按合同总造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三条 工程质量奖、罚

1、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不奖不罚。

2、由于乙方的原因,达不到合同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上,由甲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四条 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甲方定置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物料摆放有序,施工平面布置要报经甲方批准才生效。对施工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应向甲方安全环保管理部门申报,并采取积极的防治污染的措施,禁止在指定地点以外倾倒各类固体废弃物。

2、乙方应遵守国家及甲方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与甲方签订安全协议,并采取严格控制的安全防护措施,涉及到人身、设备安全的施工项目,必须到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提交施工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第十五条 工程转分包

1、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特殊情况需转分包,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约定的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工甲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据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本工程现场矛盾,属甲方的原因由甲方处理,工期顺延;属乙方的原因由乙方负责,工期不予延期。

第十七条 合同的中止、解除

1、签订合同后,甲方因工程停缓建,引起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按有关规定按实支付所发生费用。

2、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或完成工程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但必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造价5%的违约金。

3、乙方违约的违约金,由甲方从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够支付违约金时,差额部分由甲方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期限、终止期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公证的合同,自公证之日起生效)。在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甲方支付完工程款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自行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也即告终止。

第十九条 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2 项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乙方各执 二 份。

第二十一条 廉政建设

甲、乙双方均有责任搞好廉政建设,且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协议》,乙方不得违反国家及甲方廉政建设的规定。

本页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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