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必备3篇)(无期限的劳动合同范本)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10-02
以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1篇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7.“工作任务期限劳动合同”终止,要支付补偿金吗?
这个问题可能很多亲有点含糊了,本来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日期就是项目结束日期,都是说好的。那项目结束了,也不存在续签问题。企业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答案是需要。
为什么企业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因为劳动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
【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二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结语
以上7个问题基本回答了关于“工作任务期限劳动合同”实际操作中的常见问题,以后大家在确定员工可以签署哪种形式劳动合同的时候,可以参考借鉴。
以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2篇
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比,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更适合于项目型、季节性、订单型等工作岗位。对用人单位来说,这种合同有有利的地方,如无论续订多少次,均不构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同时也有不利的地方,如不能约定试用期,因任务完成而终止合同的,用人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等。因此,用人单位在使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时,应当衡量利弊,合理使用。
用人单位在使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时,应对工作任务完成的认定标准进行明确。如针对项目型岗位,可以以客户验收合格签字之日为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对可量化的工作任务,应约定计量的具体标准等。若劳动合同对此约定不明确,会很难适用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用人单位若贸然终止,将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需要支付赔偿金,增加用工成本。(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韦利)
以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3篇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3.“工作任务期限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它的劳动合同起止时间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存在区别,并非是固定、精确的日期,而是项目的开工日期及结束日期。
即,项目的开工日就是工作任务期限劳动合同的开始日期,而项目的结束日就是劳动合同的终止之日。
4.“工作任务期限劳动合同”的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企业不能与员工约定试用期!
【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