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的具体程序是什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干什么的)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10-02
劳动争议仲裁的具体程序一般如下:
1、申请仲裁: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
2、受理: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后,应当在 5 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通知: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 5 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4、答辩: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 10 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5、开庭:仲裁庭应当在开庭 5 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6、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 45 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15 日。
7、执行: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建议参考:
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当事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证据收集: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建议当事人在仲裁前尽可能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3、仲裁费用: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4、仲裁结果:仲裁裁决书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以上内容具体告诉你关于劳动争议仲裁的具体程序是什么?的问题的答案,除此之外,本文还介绍了劳动争议仲裁具体程序是什么的具体流程。相信你已经从文中得到了你想要的答案。如果您还想咨询劳动争议仲裁的具体程序是什么?的相关问题,可以咨询相关律师。标签: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