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前置程序与增加诉讼请求不一致,该如何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的规定)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10-02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当事人需要先进行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如果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需要增加诉讼请求,那么这些增加的诉讼请求必须与劳动仲裁的请求属于同一劳动争议,如果增加的诉讼请求与劳动仲裁的请求不一致,那么仲裁委员会将不会受理这些增加的诉讼请求。
建议参考:
1、在提起劳动仲裁时,当事人应当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避免在仲裁过程中增加不必要的诉讼请求。
2、如果当事人需要增加诉讼请求,应当在仲裁申请书上明确说明,并在仲裁过程中及时提出。
3、如果仲裁委员会不受理当事人增加的诉讼请求,当事人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内容具体告诉你关于劳动争议前置程序与增加诉讼请求不一致,该如何处理?的问题的答案,除此之外,本文还介绍了劳动争议前置程序与增加诉讼请求不一致的具体流程。相信你已经从文中得到了你想要的答案。如果您还想咨询劳动争议前置程序与增加诉讼请求不一致,该如何处理?的相关问题,可以咨询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