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寄售合同(合集4篇)(车辆寄售合同)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10-01
车辆寄售合同 第1篇
合同编号:
委托方(甲方):
居民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代理方(乙方) :
统一信用代码:
企业法人:
电话:
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甲方现有二手车交由乙方寄售事宜达成如下:
车辆寄售合同 第2篇
1、经甲乙双方协商,车辆寄售价为人民币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元,(__万元,过户费:口含口不含)若车辆销售价格需要调低,须经甲方同意并且签字确认。甲方签字确认时,可以要求乙方出示《二手车销售合同》,以证实乙方没有赚取销售差价。
2、车辆寄售期限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
3、车辆交易成交并办理完车辆过户手续后1个工作日,乙方必须把扣除寄售服务费剩余的车款,以现金或汇款的方式交给甲方。
车辆寄售合同 第3篇
1、厂牌型号:
牌照号码:
排放标准:
发动机号: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车身颜色:
表征里程: 万公里;
初次登记日期:
车辆年检至: 年 月 日;
交强/商业险至: 年 月 日;
2、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口有 口无
3、机动车行驶证正、副本:口有 口无
4、使用性质:口公务用车 口家庭用车 口营运用车 口出租车 口其它
车辆寄售合同 第4篇
1、所提交的证件资料真实、车辆合法、手续齐全有效,并完全拥有所有权或处置权。
2、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不能过户或转籍,甲方无条件接受第三方(买方)退回的车辆,并向乙方支付双倍寄售服务费和因此发生的过户费用;因车辆本身原因造成车辆不能过户或转籍,甲方无条件接受第三方(买方)退回的车辆,并向乙方支付全额寄售服务费和因此发生的过户费用。
3、在寄售期内,甲方不得随意提取、自行或委托他人出售该车辆,否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全额寄售服务费和因此实际发生的费用。
4、车辆在交接之前的所有交通事故责任、违章罚款、债务等由甲方承担,若车辆销售成功,甲方承担的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4、甲方必需积极配合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协助乙方办理过户转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