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办理需要注意什么?(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办理)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10-01
1、申请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管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3、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
4、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5、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参考:
1、了解法律法规: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建议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2、保留证据:在工作中,要注意保留与工作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作为证据使用。
3、与用人单位协商: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尽量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争议。
4、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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