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合同范本(共3篇)(理财合同)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10-01
理财合同范本 第1篇
(委托方) 甲方:
(受托方) 乙方: 洛阳市产权交易中心
委托方(甲方)与受托方(乙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办理资产公开处置项目, 并由乙方提供资产公开处置中介服务.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资产公开处置项目包括:
(一)交易项目内容和方式:
(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审核本项资产公开处置并依法签发《产权交易鉴证报告》;
2,为委托方完成本项资产公开处置提供咨询服务;
3,完成本项资产公开处置所需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本企业基本情况资料及有关证明文件或其它有关材料,所提供的资料与文件须真实.
2,协助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确定的服务项目.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按时按质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确定的服务项目.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 有效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限为 个月.
本协议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重新签订协议.
第六条 费用
依据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核准的洛阳市产权交易费标准,按《关于公开处置破产企业有关问题的意见》的要求,甲方按收费标准的1/3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洛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关交易规则和资产公开处置业务的规定以及本协议约定,若违反规定和约定,违约方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定.
2,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3,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 (委托人):
20 年 月 日
理财合同范本 第2篇
甲方(投资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理财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充分信任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甲方出资金,乙方出操作技术。就现货黄金投资委托理财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理财名称:金算盘理财Ⅰ期
二、委托事项:甲方出资人民币(大写) 元委托乙方投资理财,甲方将投资资金转入到乙方指定账户:
户名为 ;账号为
三、本协议为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
四、约定收益;此理财为固定类收益产品,半年期委托收益为投资金额的11%,一年期收益为投资金额的30%,理财期届满后,乙方将甲方投入的本金及收益一并返与甲方。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2、乙方拥有独立且唯一的下单操作权,甲方对帐户有检查、监督的权力,但不得参与任何开仓与平仓的交易。甲方可以为乙方提供相关的市场信息,但不能参与或干涉乙方的正常投资决策。如果甲方强行下单。一切后果由甲方独自承担,与乙方无关。
3、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不得撤资,协议执行期间如果甲方强行撤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4、在协议期内,乙方有责任按照约定向甲方通报资金的使用情况,乙方有责任与义务对甲方的账户资金,交易记录等资料保密,不得对其他人泄露。
六、违约责任
因甲方或乙方单方面违约造成本协议终止,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投资额的 违约金。
六、执行条例
1、本协议的条款是在双方自觉自愿地原则签署的,双方须自觉遵守。个别条款存在的瑕疵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执行。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解决,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形成解决。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客户告知:
本人已充分理解委托理财服务的风险性,并愿意承担相应风险。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日年月 日
理财合同范本 第3篇
甲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为加强投资理财领域的合作,推动甲乙双方各项业务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结成全面战略合作关系,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目的和原则
第一条双方的合作应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遵循“互惠互利、平等诚信”原则,以建立长期、战略性的业务合作关系和促进双方业务的共同发展为目的。
第二条双方达成合作关系后,应积极为合作创造各种有利条件,落实本协议内容。
(二)合作范围及内容
第三条理财服务
1、甲乙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建立理财平台,共同为客户提供理财服务。
乙方聘请甲方为投资理财顾问。
2、双方理财合作的主要形式为:乙方向甲方的客户发行信托计划,募集资金进行投资运用;乙方发行信托计划,可聘请甲方担任信托计划的投资理财顾问,乙方参考甲方的建议投资运用信托资金。
3、双方共同研发理财产品,拓展理财领域,协商确定理财方案和选择投资顾问,为投资者提供完善的理财服务。
第四条投资基金
在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双方可合作开展私募股权信托投资和房地产信托投资,以及共同发起设立包括私募股权基金和房地产信托基金在内的各类投资基金。
第五条信托产品业务合作
甲方可接受乙方委托,向客户介绍乙方发行的信托产品,并提供咨询和顾问等服务。
第六条金融产品研发
1、甲乙双方应在金融产品创新方面加强合作,结合各自的业务优势,共同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金融创新产品。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充分发挥各自业务优势,为双方的重要客户提供资产重组、财务管理、债券发行、企业改制、年金信托、股权信托等方面的咨询和方案设计等金融服务。
第七条资产管理
1、乙方将信托工具运用在资产处置和优化、融资租赁方面时,有权选择甲方作为合作伙伴。
2、甲方利用自己的研发团队,为乙方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提供产品设计及创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