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补贴通知范文(实用3篇)(员工奖励通告范文)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09-29
员工补贴通知范文 第1篇
组长:xxx
副组长:xxx
1、应对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职责
(1)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通报工作,xxx实际制定防控规划、复工方案、应急预案和处置办法。
(2)xxx日常疫情报告制度的管理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与评估,做好疫情处置工作,降低疫情危害。
2、应对疫情防控办公室职责
(1)开展各种类型的疫情防控宣传和教育,普及员工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知识。
(2)建立企业应对疫情防控联系群,开展疫情联防联控。
(3)准备和筹集应对疫情防控所需的物资,如75%医用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喷壶和一次性防护口罩(普通外科一次性口罩和n95/kn95型防护口罩)。
(4)统计复工人员情况,制定复工复产方案。
办公室入口管控
办公室入口设置体温检查、消毒区域,进入办公室必须检查体温正常,并消毒。
办公区通风和消毒
办公室保持通风,早晚个消毒一次;
3、公共区域
每隔2小时消毒一次
1、复工人员情况统计
2、复工前防护用品采购(口罩、酒精、84消毒液)
3、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4、防控疫情宣传
5、员工复工前培训教育
6、复工前办公室消杀工作
7、完成复工前报批准备
8、防控期间“两外”人员管理(外协和送货人员)
9、来访人员管理,进出门岗严格执行测体温和登记制
10、疫情期间所有xxx人员(含xxx、相关方等外单位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后方可进入。不接受测温或不佩戴口罩均不得进入。
(一)全面排查职工状况,安排居家医学观察计划
1、4月1日完成复工人员情况统计表,重点统计员工的返回时间、乘坐的交通工具、是否有感冒、咳嗽、发热等状况。
2、时刻关注员工身体状况,如有感冒、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的症状必须马上汇报,同时安排居家医学观察,等身体恢复健康再来复工。
(二)必须做好复工前准备,落实防疫消杀措施
1、严格执行测温合格后进入的管理措施,所有xxx员工须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检测体温超过37。2摄氏度的,按照有关规定隔离观察休息,必要时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员工补贴通知范文 第2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_、_、_安委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安委会20xx年第一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深入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检查。通过组织工作组深入一线检查,推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我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一)成立乡疫情期间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成立4个检查组对各自负责片区、各村、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1、第一检查组
组长:
成员:
2、第二检查组
组长:
成员:
3、第三检查组
组长:
成员:
4、第四检查组
组长:
成员:
此次安全大检查的范围是我乡辖区内17个行政村、三个集市的各行业领域、各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一)企业层面
由第一组负责,主要对双河机砖厂和新农村建设各施工工地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等。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疫情期间工人防护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二)政府及职能部门层面
由第二组、第三组负责,重点检查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水利电力、农林牧渔、特种设备、城镇燃气、旅游、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平安交通、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建筑施工专项整治、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粉尘防爆专项整治等工作。
(三)村级基层组织层面
由第四组负责,重点对易发地质灾害地点的排查和监控、对农村危岩、危房的排查和监控、对农房老旧电线线路老化的排查,杜绝因其引起火情的发生、对农村自办家宴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不发生一件群体性食品中毒事件、对农村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实施重点监控等。
乡直各部门、各村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时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切实提高安全意识,采取强而有力的措施推动专项行动落实落地。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責,联合组织检查,建立健全的信息共享、情况互通机制,切实有效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的开展,此项工作将纳入本年度工作考核。
员工补贴通知范文 第3篇
为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安办〔2020〕3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建办明电〔202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立即开展建筑工地疫情防治信息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就加强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复工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春节期间未停工的工地在有效落实防疫措施的情况下方可组织既有人员继续施工,但不得通知外地务工人员返肥。
春节期间停工的建筑工地,暂不得复工或新开工,复工时间另行通知,各单位不得通知外地务工人员返肥,可根据疫情形势,结合工地实际,做好延迟、错峰复工和新开工的各项准备。
建筑工地复工前,应符合下列规定,并通过工程监督机构复查:
(一)复工条件
1.组织机构
各建筑工地应成立项目疫情防控小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业主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劳务管理人员、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劳务单位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担任组员,专人专岗,明确相应岗位职责,并落实专人对接属地街道(社区)及疾控部门。
2.人员管控
建筑工地用工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严禁临时招募散工、点工。项目疫情防控小组应在工地入口处设立健康观察点,对所有进场人员实施体温检测,并按规定要求来肥人员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各项目可根据各自管理要求自制,但应包括姓名、年龄、性别、户籍地、身份证号、单位、工种、健康状况、手机号码、2020年以来的驻留地及时间、何时从何处来肥、是否途经疫情严重地区、是否有确诊及疑似病例接触史、是否接触过疫情严重地区人员等信息),并应核实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关键信息,关键信息应及时与属地社区共享。
(1)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疫情结束前,企业不得通知其来肥,不得允许其进入工地。
(2)途经疫情严重地区以及与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或体温检测不合格人员密切接触的,疫情结束前,原则上不安排来肥进入工地。确需安排的,用人单位应在工地外安排隔离点,安排不少于14天的隔离观察。
发现应隔离未隔离过的人员,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街道(社区)并落实专车就近送至医疗机构;体温检测合格的,通知属地街道(社区)进行隔离观察(留验)。
(3)其他非疫情严重地区来肥、也未途经疫情严重地区、同时未与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或体温检测不合格人员密切接触的人员,体温检测合格的可进入建筑工地;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街道(社区)落实专车送至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3.施工现场管控
(1)建筑工地应严格实施全封闭管理,只开放一个进、出口,施工现场和生活区24小时单独设岗,建立进出场登记和体温检测制度,测温处应设有供发热人员隔离的隔离场所,门卫每岗不得少于2人。
(2)施工单位应每日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开展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
(3)采取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传广告等措施,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疫情教育交底应深入到每一家进场单位、每一个进场人员。
4.防疫物资准备
建筑工地应配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口罩纳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确保每名进场人员每天不少于1只口罩,储备不得少于1周用量。
5.现场安全管理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应到岗履职;对大型机械进行维修检查和运行调试;对临边防护、临电、脚手架等安全设施进行排查。
6.教育交底
参建各方应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复工前的安全、卫生防疫等教育交底。
(二)复工检查流程
1.自查。参建各方应根据各自职责,对照复工条件开展复工前的全面自查,填写《合肥市建筑工地春节后复工前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详见附件1)。
2.复查和申请。各项目疫情防控小组根据《合肥市建筑工地春节后复工前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检查重点,实施复查,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分别签署复工意见,加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人公章后,向工程监督机构提出复工申请。
3.核查。工程监督机构收到复工申请后,应及时对复工条件进行核查,合格一家复工一家。凡未通过复查或复查不符合的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建筑工地复工后,参建各方应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建档造册备查。防疫措施不到位的,视为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
(一)人员管控
1.做好进出场人员登记全覆盖。建筑工地应严格进出场管理,实行实名制考勤,对于进场人员每日登记,建立一人一档,对于出场的去向应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并应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新进场人员按照复工前人员管控要求执行。
2.做好现场人员体温检测全覆盖。施工单位应按照卫生防疫要求,每天早晚2次对所有进场人员逐一检测体温,一人负责检测,一人负责复核,记录在案。
3.做好应急处置全覆盖。施工现场发现有体温不合格的,应立即安排场所隔离并及时通知属地街道(社区)落实专车送至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按照防疫要求做好后续应急处置。经医疗机构确认疑似病例或确诊的,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隔离人员,配合疾控部门开展防治。
(二)施工现场管控要求
1.所有进场人员都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分散开展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减少人员聚集。
2.每日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工地食堂、宿舍以及厕所等场所)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进行消毒。尤其要加强对墙地面、物体表面、楼梯扶手、门把手、对讲机按钮、便器、洗手水池、水龙头、餐饮具、饮水机水嘴及按钮阀门、通风设备(空调、排风扇)等的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有人员活动的房间每日开窗自然通风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不能自然通风的,可采用排气扇等设备进行机械通风)。
3.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工地食堂不集中堂食(餐桌间可采用隔板、屏风等分隔成单独就餐区域),采取分餐、错时用餐(在同一餐桌错时用餐的,用餐区域需一客一消毒)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
4.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严格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处置废弃口罩等医用防护用品垃圾。
5.施工现场应将相关卫生防疫教育纳入进场和每日岗前教育,全面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采取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传广告等措施,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
6.疫情防控工作实行日报制度和紧急报告制度。疫情防控小组每天中午十一点前向工程监督机构报送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情况(详见附件2),工程监督机构每天十四点前将辖区项目防控情况报市城乡建设局(详见附件3),突发情况立即报送属地街道(社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各部门逐级上报。
参建各方应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制,企业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项目负责人是建筑工地第一责任人。
(一)建设单位是项目部落实防控措施的首要责任主体,全面做好施工项目疫情防控的组织工作。因疫情防控导致的工期延误,属于合同约定中的不可抗力情形,建设单位应将合同约定的工期顺延,防止开工、复工后抢工期、赶进度带来生产安全风险。建设单位不得以工期紧等理由要求或者变相要求施工单位未经报备、未落实防疫措施擅自开工。
(二)施工单位是疫情防控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切实督促所辖项目部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建立贯穿企业管理层、项目部、劳务企业的防控管理体系。用工(劳务)企业是选工用工的第一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把第一道关的主体责任。项目部是复核进场人员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切实做到清楚了解每一名进入现场的务工人员的具体情况。
(三)监理单位是疫情防控的监督责任主体,要切实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并做好进场监理人员的卫生防疫措施。
(一)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统一纳入属地监管,服从属地防疫管理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
(二)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督检查,确保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建筑工地与属地街道(社区)、防疫部门对接机制真正落地。建筑工地过程管控不满足本通知要求的,应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市城乡建设局随机开展督查。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建筑工地存在以下情况的,依法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并采取通报曝光、记不良行为记录、联合惩戒等方式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批准擅自复工的;
2.过程管控整改不力的;
3.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
4.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或其他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
我局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关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具体措施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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