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是否要去劳动部门备案(企业集体合同向劳动部门备案)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09-27
问题解答:
集体合同需要去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在签订集体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报送给劳动行政部门;如果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的十五日内没有提出异议的,该合同即行生效。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五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第五十四条
集体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快连官网来源链接:http://letsvpn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