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克扣工资应该找谁(恶意克扣工资的定义)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09-26
问题解答:
用人单位恶意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应该找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找调解组织、劳动争议、劳动行政部门,或者依法去找人院。工资应当由单位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给劳动者。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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